在我國,債權債務的法定訴訟時效為三年,每次催款都重新計算訴訟時效。但是,舉證催告的行為可以中斷訴訟時效。
暴力討債包括:
1.未經借款人允許,打電話給借款人通訊錄中的親戚或朋友,多次騷擾。
2.通過微信、短信等方式威脅借款人或通訊錄中的親友。
3.借款人逾期後,每天催收電話超過三次。
4.借款人逾期催收不及時。
5.暴露借款人的個人信息。
6.向結果人家裏或者工作單位收取錢款,造成個人名譽嚴重損害的。
7.逾期後,逾期費高於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
8.誘導借款人從其他平臺借款,從本平臺歸還借款。
9.利用非法軟件、短信、電話轟炸借款人手機號碼。
10.冒充國家執法機關工作人員恐嚇收款人,暴力收款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