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示承兌申請(出票人操作)
電子票據→承兌業務→提示承兌申請→查詢→筆查詢→查詢→選擇對應票據→核對票面信息→票據狀態為“提示待簽承兌”,等待承兌人簽字。
2.車票收據申請提示(抽屜操作)
電子票據→提示收票及收票→提示收票申請→查詢→筆查詢→查詢→選擇對應票據→查看票據信息→票據狀態為“提示收票待簽字”等待承兌人簽字。
擴展數據
立即付款
商業匯票可以在簽發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後使用,也可以在簽發後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前使用。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匯票到期日起10天。
持票人應當在提示付款期限內,通過開戶銀行委托付款或者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異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提前通過開戶銀行計算郵政行程並委托收款。如果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持票人的銀行將不予受理。
(1)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應當自出票日起壹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的付款期限自承兌或拒絕承兌之日起按月計算,並在匯票上記載。
(二)定期付款或者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固定日期付款的匯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計算,並在匯票上記載具體到期日。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的付款期限應當按月計算並在匯票上記載。
(三)匯票未在規定期限內提示承兌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
承兌付款
(1)商業匯票的付款人收到出票人或者持票人提示承兌的匯票時,應當向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簽發匯票回單,記載提示承兌日期並簽章。付款人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
(2)付款人拒絕承兌的,必須出具拒絕承兌證明書。
(三)付款人承兌商業匯票時,應當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和承兌日期並簽章。
(四)付款人應當無條件承兌商業匯票。附條件接受的,視為拒絕接受。
參考數據
百度百科-商業承兌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