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上門催收的,如果實在無力償還,可以直接跟對方說清楚,等有了再說。如果對方不願意,建議對方去法院起訴。對於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人,以及完全沒有償還能力的人,法院只是壹筆壞賬,等對方有錢了才會執行。人生總會有壹些意外。如果真的短時間內無法償還,不妨和對方協商,等有錢了再說。如果對方不想等,那就建議對方采取司法手段。
其實對於惡意催收,要保持守法的心態,對於對方的敲詐和相應的威脅,要用言語捍衛自己的權益。比如對方說要公布我們的通訊錄,泄露我們的隱私,那麽對於這個信息要保留相關證據,全面召回,然後可以向銀監會或者相關部門投訴。
如果對方威脅或者恐嚇人,要及時保留相應的證據,然後可以向公安部門反映或者向對方說清楚,希望對方通過合法正當的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