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四種上訴方式:
1,可以當場向工作人員陳述,也可以打電話;
2.可以向蓋章的交警大隊申訴;
3.可以到任壹交警大隊違法處理窗口進行處理時提出陳述和申辯理由;
4.申訴是當事人在接受處罰後可以行使的救濟權利。
違章十分鐘內趕走投訴的流程如下:
1.投訴前,先去交警隊處理違章,交罰款,扣分。這時候妳會收到交警隊的處罰決定書;
2.在交警隊相關部門索要行政復議申請書,然後持填好的行政復議申請書、處罰決定書、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
3.如果是代理人,需要出具代理人的身份證和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
違法停車被罰款可以申訴的具體情況如下:
1,向前方向停在道路左側,駕駛人不離開車輛;
2.在距上述地點20米範圍內的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路段停車;
3.在公交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
4、公共汽車、電車停在站點外;
5、夜間臨時停車,不開示寬燈。有上述行為者,罰款五元,記二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六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原處罰決定被依法變更或者撤銷的,相應記分予以變更或者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