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實施意見》(滬教委〔2020〕3號)、《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等政策法規, 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1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2021]9號),結合區域實際,
指導思想和原則
(壹)堅持以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政策法規為依據,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每壹所學校為目標,以切實維護中小學生合法權益、規範學校招生行為為原則,依法開展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二)根據“十四五”時期本地區教育布局調整和常住人口變化情況,結合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區設立、公共配套學校建設、緊湊學區群建設等要求,統籌教育發展,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合理布局。按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充分利用本地區“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系統”中的數據,做好本地區生源預測,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確保本地區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三)強化服務意識,做好招生信息登記、註冊驗證等方面的宣傳、培訓和指導工作。根據市教委相關要求,繼續應用“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系統”(shrxbm.edu.sh.gov.cn),實施義務教育招生規範化管理。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外自主招生,嚴禁擅自跨地區招生。
(4)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政策,規範招生流程。實施均衡班,嚴禁學校舉辦義務教育階段各類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作為招生的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面試、評優等名義選拔學生。,並嚴禁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並根據測試結果編入班級。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不再安排義務教育學校特長生招生計劃。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等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要明確具體辦法,妥善安排入學。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
(五)本區每所學校的班級規模原則上控制在40人以內,有條件的學校可安排30人左右的班級規模。個別地塊因資源緊缺、接受來滬人員子女等原因需要超過40人的班級規模。,並須報區教育局批準後方可實施。
(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發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相關信息,提高社會知曉率。各區教育局和學校通過網站公告、網上“校園開放日”和在社區張貼“錄取通知書”等方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告知招生政策、招生信息登記時間和地點、招生核驗時間和地點以及需要審核的各類證件,積極辦理“壹網通辦”電子證照。向按時從幼兒園進入小學的適齡兒童發放《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向從小學進入初中的學生發放《入學通知書》,作為入學憑證。
小學入學人數
(1)入學信息登記。壹年級新生通過“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系統”註冊網上入學信息。2021小學招生對象:2005年9月1,2065438-8月31,201,6周歲以上的兒童;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在當年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申請,辦理備案手續後可延期入學壹年。去年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者,可向區教育局申請入學。
4月8日至4月23日,本區各級幼兒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在幼兒園登記子女入學信息,領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登記通知書》;未入學的適齡兒童家長到各區指定地點登記子女入學信息(本區指定信息報名點見表1),領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通知書》。4月23日是本市小學招生信息登記的截止日期,此後不得更改招生信息。家長在取得《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後,須按規定樣式在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系統上傳本人近照,作為入學的重要依據。報名點應告知上傳照片的相關要求。
選擇“公辦小學報名”的適齡兒童於5月15日至5月16日參加公辦小學第壹批核查;選擇“民辦小學報名”但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須於5月29日至5月30日參加公辦小學第二批核查。
(三)在住所登記。區教育局根據區域內學校資源配置和生源分布情況,采取劃片劃塊(居委會)的方式,確定相應的公辦小學招生範圍。
根據報名人數和招生計劃數等實際情況,部分公辦小學繼續執行對口入學條件:適齡兒童及家長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2年;根據歷年相關學校的錄取通知書,部分公辦小學實行對口入學條件:適齡兒童及家長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3年;戶主是孩子、父親或母親;房屋的所有人/承租人是孩子、父親或母親。這類學校,每個家庭住址5年內只享受壹次入讀同壹所學校的機會。執行上述政策的學校要進壹步加強對本地塊適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並做好摸底調查;當適齡人口超過辦學規模時,要及時向社會發布,繼續啟動預警機制。具體以各校錄取通知書為準。
2021 5月15日,具有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在其戶籍所屬土地上的公辦小學參加第壹批核查。各公辦小學要對完成本區公辦小學註冊的適齡兒童及其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查。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攜帶家庭戶口簿、房產證或租住公房證明、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等材料進行核查。“隨申辦市民雲”或“上海市網信辦”網站中的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從5月20日起,陸續給核實通過的適齡兒童發放公辦小學入學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須於5月29日在戶籍所屬地的公辦小學參加第二批核查。
本區戶籍聽障適齡兒童由家長陪同,持戶口本、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聽力檢測證明、預防接種證明、助聽器驗配表到上海市第壹聾人學校(景豐路300號)登記驗證。
本區戶籍的適齡智障兒童由家長陪同,持戶口本、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智商測試證明、預防接種證明,到戚慧學校(寶德路1316弄)、南洋學校(長樂路672號34弄)進行登記驗證。
(4)統籌居留許可。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繼續做好戶籍分離的適齡兒童的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在戶籍地入學確有困難的,憑解珍社區事務接待服務中心出具的居住登記(回執)辦理居住登記入學(截止時間2021年4月23日)。
2021、15年5月5日,選擇在居住地就讀的適齡兒童家長應帶領,攜帶本人家庭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到就近區指定登記驗證點(見表2)進行登記驗證。“隨申辦市民雲”或“上海市網信辦”網站中的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須於5月29日到就近區指定報名驗證點參加第二批驗證。
區教育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先安排戶籍與實際居住地壹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統籌安排本區域內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入學。詳見《靜安區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實施細則》2021。
(五)來滬就讀人員的子女。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於來滬務工人員子女在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就讀意見的通知》(滬府辦[2018]5號)要求,來滬務工人員適齡子女集中入學,就近入學,統籌安排。辦理入學手續的截止時間為2021 8月10。
2021來滬務工人員適齡子女需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子女須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父母壹方須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壹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六個月(6月1起, 2020年至2021)因疫情防控需要補繳的除外)或連續三年(自首次登記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已在解珍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完成靈活就業登記的人員
2021 5月65438+6日,來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到就近區指定登記驗證點(見表3)進行登記驗證,區教育局現場查驗適齡兒童及其家長證件。“隨申辦市民雲”或“上海市網信辦”網站中的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子女,由區教育局統壹安排。搬運材料如下:
1.家庭戶口本;
2.適齡兒童的《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上海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證》;
3.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父母壹方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明》。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須於5月30日到就近區指定報名驗證點參加第二批驗證。
私立學校招生
公布招生簡章。區教育局根據民辦學校的實際情況核定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並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發布在“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系統”和區政府網站教育頻道上。嚴禁民辦中小學在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海外班”等外國名義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引進海外課程,不使用海外教材。民辦學校應當在區教育局批準的招生計劃和範圍內招生。經區教育局批準,具備寄宿制條件的民辦學校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民辦學校可按走讀、住宿分類設置招生計劃。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我校在職教職工子女可單獨設立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實行分類註冊。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區教育局將實行計算機隨機錄取。
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公告應當在區教育局備案,並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辦學情況、辦學特色、招生計劃、收費標準、“三不”(不提前或變相招生,不舉行測試、考核、科目練習、面試或面談,招生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
(2)實行網上報名。民辦學校實行網上註冊招生。4月26日至4月28日,在民辦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註冊系統填報誌願。每個適齡兒童可填報1民辦小學參加電腦隨機錄取,可填報1民辦小學調劑誌願。5月6日至5月8日,在民辦初中就讀的學生必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系統填報誌願。每個學生可填報1民辦初中參加計算機隨機錄取,可填報1民辦初中調劑誌願。註冊完成後,不允許再次註冊或修改或放棄註冊信息。
(3)規範錄取程序。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的,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招生計劃。5月17日至5月18日,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計算機隨機錄取。計算機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壹軟件,實行全程錄像,在計算機隨機錄取過程中引入公證機構參與,並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監察監督部門和學校家委會代表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計算機隨機錄取結果由區教育局公布,導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註冊系統”。5月19日至5月20日,區教育局組織核查。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調劑誌願錄取。
(4)發放錄取通知書。5月20日起,通過短信和“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註冊系統”告知相關入學信息。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於5月27日完成,招生名單上報區教育局。
實行公辦和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已核實分配入學的第壹批公辦小學的實際情況,由區教育局按照本區、本校當年的招生政策和規則,本著本市戶籍同等優先、同類排名靠後的原則(好像屬於同壹類家庭,即在該類中排名靠後)安排入學。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學生(申請在其他區就讀的除外),根據已分配入學的公辦初中的實際情況,按照對口優先、在同類中排名靠後的原則錄取(就像屬於壹個公辦初中的,即在這類學生中排名靠後)。申請在本區就讀並填寫了《本市戶籍學生在戶籍地(居住地)就讀申請表》,但未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其他地區學生,由區教育局安排在公辦初中就讀。
具體工作要求
(壹)公開報名信息。區教育局和學校主動通過自身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相關信息,並負責解答招生政策相關問題。小學招生咨詢地址及電話:
和田路195號,56630990-8217
招生監督的地址和電話:
和田路193號,56630990-1005
(二)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活動。3月20日起,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活動,活動全部由公辦學校開展,民辦學校也可開展。網上“校園開放日”主要展示辦學理念、課程設置、師資水平、辦學特色等。參與學區、集團建設的,應當展示* * *享有的* * *資源,但不得向學生進行註冊,不得進行任何測試、考核、面試或調查,不得收集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種證書)等材料。
(3)發放錄取通知書。區教育局完成本地區適齡兒童入學安排和入學工作後,各學校在8月15前完成新生《錄取通知書》發放工作。8月30日,原區教育局將學生入學信息接入“上海市基礎教育學生信息管理系統”。
(4)推進註冊制。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註冊制度。區教育局和學校將向學生家長發放《學年註冊通知書》,明確註冊時核對相關證件的要求。來滬兒童及其家長應註意證件有效期,及時到相關部門換發(因疫情防控自動簽註除外)或補辦。學校應該告知家長不能註冊的後果。家長壹定要及時到學校和相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確保所持證件的有效性。
(五)加強監督管理。區教育局將加強義務教育資源保障,完善招生決策機制,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特別是對民辦學校計算機隨機招生過程和結果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市教育行政部門關於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六)開展教育督導。發揮責任督學定期督導學校的優勢,對教育資源區域均衡配置、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益保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範招生等進行過程督導。區教育局督促指導學校依法履行規範辦學責任,逐步形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常態化監管機制。
(七)完善監督機制。進壹步完善招生監管機制,督促落實招生相關政策和工作要求,依法查處招生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幫助解決本地區中小學招生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規範有序。
(八)實行責任追究制。在公辦學校招生過程中,凡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特色班,在招生時以學生的考試、競賽、培養成績或證書作為依據或參考,或拒絕具有壹般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區教育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負直接責任。招生違規行為記入校長、教師信譽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掛鉤,評先評優。區教育局將把招生違規行為和違規行為監督查處情況納入學校教育考核。
(九)落實“雙減”措施。民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不兌現“三個”,以考試(測試)方式選拔招生,招生時以學生的各種考試、競賽、培養成績或證書作為依據或參考,或無學校註冊材料招生,違規收費招生,組織開展對招生學生家長的評價、調查等活動,擅自在計劃外招生。區教育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相關規定,責令校長或相關責任人員及時改正,並酌情核減該校招生計劃數和政府專項扶持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