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證明股票、房屋轉讓、房屋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將按股票面值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取,但較低的費用不得低於65,438+00元。如果證明財產是繼承或捐贈的,將按照受贈人收取的總額收取:65,438+0。不足1萬元的,按1%收取,但較低者為1元;2.1萬元,收取2%的手續費。3.出生證明、生存證明、死亡證明、身份證明、國籍證明、經歷證明、委托書、親屬關系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無刑事處罰證明,費用為65,438+00元。4.證明保函、公司章程、資信等相關文件的費用為50 ~ 200元。5.證明遺贈扶養協議的真實性,費用為10 ~ 50元。6.證明印章真實,復印件、節本、譯文與原件壹致,復印件與原件壹致,收費5元。具體以當地公證處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二條,適用於公證處和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