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扣押他人的居民身份證,違者將受到法律追究。如果身份證被父母或者其他人扣押,持證人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對非法扣押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因此,當身份證被查獲時,報警是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有效法律途徑。
身份證的法律地位:
1.身份證明:身份證是公民合法身份的證明,用於日常生活中的各種身份驗證;
2.法律要求:法律規定公民應當妥善保管身份證,不得隨意出借或者丟失不報。
3.權利保障:身份證對公民享有合法權利、履行義務具有重要作用;
4.信息記錄:身份證上的信息用來記錄重要的個人信息,如戶籍、指紋等。
5.行政:政府部門利用身份證信息進行人口管理和社會治安控制。
綜上所述,當身份證被父母扣押時,報警是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有效法律途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壹)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