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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集賢路公墓有什麽最新進展?

規劃失誤導致杭州南岸花城業主住墓地旁06-02-23 13:51發布於:中國城市論壇分類:未分類。

規劃失誤導致杭州南岸花城的業主住在墓地旁邊。

來源:《小康》雜誌,2006年2月,16

經過連續十多天的寒冷,杭州終於在2005年2月23日得到了些許溫暖。這份溫暖,似乎是對南安花城業主維權的壹種鼓勵。但顯然,“三九寒天”才剛剛開始。

這個“三九寒天”並不是指壹年中最冷的日子,而是突如其來的“墓地事件”,讓南岸花城的500多名業主感到“心寒”。

“陰陽”壹墻之隔。

2005年2月8日,杭州蕭山區燕文鎮“南安花城”65438業主發現,東墻外突然出現壹個名為“楊琪風景名勝區三江生態公墓”的大型墓地。據了解,這個墓地現在占地20畝,有1400個窯洞;二期增加20畝,墓坑增加8000個。

“墓地是在極其隱蔽的條件下建造的。從2005年8月開始,這裏的圍墻很高,鐵門緊閉。我們發現墓地已經建好,工程處於收尾階段。在南安花城的北門可以清晰的看到,數千間陰宅已經排列整齊。最讓人不解的是,墓地和南安花城只有壹墻之隔。”壹位業主向小康描述。

另壹位業主在“南安花城業主論壇”網站上寫下了這樣壹段傷感的言論:後悔買了南安花城的房子。我不富有。房子攢了壹百多萬,臨時找親戚朋友借的,還了壹筆巨額的房貸,需要逐月還。可是誰能想到,和我翹首以待的家壹墻之隔的,竟然是三江公墓!墓地離家很近,墓地毗鄰小區。南岸花城壹夜之間成為橫跨陰陽界的“特色社區”。想象壹下,在白天,時不時聽到殯儀員的鞭炮聲和哭聲;午夜時分,壹切都寂靜得嚇人,除了墓地看守人,還有誰能過得安穩?恐怕我們誰也沒有這樣的心理承受能力,或者說差異如此之大,以至於願意花幾百萬去做壹個守陵人。

針對此事,南安花城業主徹夜難眠,憂心忡忡。他們想不通為什麽要在壹墻之隔的高檔住宅區建這麽大規模的墓地。它究竟是如何為這個項目選址的?

審批單位並不知道墓地與小區相鄰。

“我們批準楊琪風景名勝區三江生態墓園項目,大概是2004年夏天,蕭山區喬伊鎮政府上報的。”2006年6月5438+10月65438+4月,杭州市蕭山區規劃發展局壹位姓王的負責人告訴小康,這個項目的目的是為了配合2006年杭州世界休閑博覽會(以下簡稱休閑博覽會)的召開。蕭山區東方文化園是休閑博覽會的主會場之壹,周邊(包括楊琪山)有大量亂墳和野墳。

據介紹,由於歷史原因,楊琪山上散落著1400多座原村民的墳墓,對楊琪風景區的整體景觀影響很大。因此,由蕭山區休閑博覽會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燕文鎮、喬伊鎮政府負責選址、用地落實和實施。項目建設占地20多畝,項目名稱為“三江公墓”,本質上是壹個農村公益性生態復葬項目。

對此,南安花城老板表示,好東西也要科學論證,精心組織。這個項目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有關單位卻輕率地搞“三江公墓”的選址論證、方案確定、散墳搬遷等重大事項,實際上把楊琪山上的散墳全部搬到了花城隔壁。規模巨大,令人震驚。

王興負責人說:“當時三江墓園建設的報告中並沒有提到楊琪風景名勝區旁邊有壹個高檔住宅區‘南岸花城’。舉報是蕭山區喬伊鎮發的,墓地所在地也屬於喬伊鎮。南安花城所在地屬蕭山區燕文鎮管轄。地理上,南安花城和三江陵園,分屬兩個鎮,只隔了壹墻之隔。”他說他不知道三江陵離南安花城這麽近。

南安花城和陵園分屬兩個鎮,說兩個鎮在選址問題上沒有及時溝通可能是對的。但杭州市蕭山區休閑博覽會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東方文化園楊琪風景名勝區遷墳工作會議紀要》明確要求,“必須按照區民政局批準的規劃高標準建設生態公墓,並做好相應的基礎配套服務”。那麽,蕭山區民政局應該不會不知道,要建的三江公墓就在南岸花城旁邊。

法規實施中的“滯後”或“超前”

據業主反映,三江公墓的審批和審核從來沒有咨詢過南安花城的業主,南安花城的業主也從來不知道小區旁邊有這麽大規模的墓地。事發後,業主向政府相關部門上訪,發現早在2004年6月22日+2004年10月22日就已經建立了墓地,但直到最近的墓地事件,業主才知道墓地與南岸花城只有壹墻之隔。

事實上,浙江省對墓地的位置有明文規定。《浙江省殯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宜在荒山、荒坡、非耕地或者不宜耕種的荒地上建設公墓和農村公益性墓地。禁止在鐵路、公路(國道、省道)、通航河流兩岸、水庫、河壩附近以及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耕地、風景名勝區、開發區、居民區、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新建公墓、農村公益性墓地或者其他墳墓。

三江陵的位置離南安花城這麽近,明顯違反了《條例》的規定。但蕭山區民政局的答復是“法規滯後”,讓業主們大吃壹驚。有業主氣憤地表示,“這是公然無視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在新《條例》頒布之前,可以無視原《條例》的合法性,壹意孤行?認為“條例”滯後,可以為所欲為,是不是輕描淡寫?不管新規將如何制定,蕭山區民政局引用的《浙江省政府辦公廳[2004]50號關於進壹步深化殯葬改革全面實施生態葬法的通知》中提到,要整治‘三邊五區’內的墳墓。政府的意思是把所有零散的墳墓都放在居民區旁邊嗎?”

業主維權壹波三折。

為使南安花城“墓地事件”最終得到圓滿解決,2005年6月5438+2月65438+4月,業主們自發成立了“南安花城業主維權群”,開通維權熱線和電子郵箱,隨時向小康通報事件進展。

“希望通過調查事件真相來穩定車主的激動情緒。我們要查清事實,不要讓不明真相的弱勢群體受到這個事件的傷害。給我們壹個和諧寧靜的南岸花城,給我們的城市壹份寧靜和諧,給我們的法律法規壹份嚴肅公正。”維權團隊這樣定位自己。

維權團的工作贏得了廣大業主的信任和支持,紛紛捐款為維權團的活動籌集資金,解決運輸汽油、印制資料文件、熱線維護、取證等費用。

自2005年6月5438+2月65438+6月以來,維權小組先後向政府相關部門發出緊急呼籲,向杭州市人大常委會、蕭山區人大常委會發出緊急呼籲,向蕭山區民政局發出公開信,向民政、規劃、國土、建設、規劃等相關部門上訪。

2005年6月5438日至2月28日,在有關部門的介入下,三江墓園的相關工作已經暫時停止。維權團體表示,雖然事情在向積極的方向發展,但這只是階段性的勝利。業主的要求是取消三江公墓的立項和審批,迅速恢復山體原貌;已遷入的墳墓和楊琪山上分散的墳墓將於近期定位並遷移;如果上述兩項不能實現,南安花城業主要求對“三江公墓”的設立進行公開聽證。

65438+10月65438+2006年6月下午3點,小康收到維權群短信:維權行動有實質性進展,三江公墓將搬遷!隨後,記者在“南安花城業主維權論壇”網站上也看到了維權團隊發布的維權通知:經蕭山區民政局、信訪辦、喬伊鎮、燕文鎮等當地政府部門多渠道確認,將對原“三江公墓”進行搬遷,現水泥墳正在搬離公墓,相關工作已進行近半。

誰為規劃失誤買單?

在春節即將到來之前,這確實是壹個令人鼓舞的消息。經過壹個多月的維權,南安花城的業主們終於有了結果。然而,整個事件並沒有完全結束。正如維權團體在通報中所說,“南岸花城的夢想已經開始延續,衷心希望楊琪山村民的零散墳墓得到妥善安置。”

據悉,三江陵園曾經有26座燕文鎮的散墳,現在三江陵園要搬遷了,也就是說這26座剛搬進來的散墳又要搬了。他們的家人會如何接受這個事實?

小康在接受蕭山區民政局采訪時表示,三江生態墓園的建設,主要是將這些分散的老墳集中起來,有序地進行整理。如果建成,整個外觀環境肯定會有很大的改善。當然,整治山野亂墳和老墳也符合杭州市政府的環境治理精神。這個項目已經停了,沒什麽好說的。

“三江生態公墓,我們不是很清楚。選址工作主要由民政部門完成。現在已經不工作了,再談也沒有意義。”蕭山區國土局壹位陳姓同誌不願意再談這件事。

但是真的沒什麽好說的嗎?南岸花城的業主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經濟損失。占地20畝的三江墓園的墓園建設資金投入,遷建墓地的費用,需要遷建墓地,需要大量的資金。誰應該為這些損失買單?《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設立公墓,應當經市、縣民政部門同意,報省民政部門審批。設立公墓、農村骨灰存放場所和農村公益性公墓,應當依法向規劃、國土、規劃、林業等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建立公墓、農村骨灰存放場所和農村公益性墓地。”可見,墓地選址不是某個部門的事,“板子”不能打在某個部門的屁股上。

“墓地事件”的真正原因,可能如壹位業主所說,是背後有某種見不得人的交易。(文/李修蔣阮文佳)

(應南安華城維權團隊要求,文中提及的業主具體姓名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