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裝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縣(旗、縣級市、市轄區)、鄉(鎮)、大中型廠礦和大專院校設立的軍事工作部門。其建制幾經變遷。從1951開始,我國大部分縣、市轄區都建立了人武部,屬於軍隊建制,分配現役軍人。1954更名為兵役局。1958年更名為人民武裝部。從1961開始,在公社、大中型廠礦和大專院校也設立了人民武裝部,配備了專職的地方武裝幹部。
1985年7月起,縣(旗、縣級市、市轄區)人武部劃歸地方建制,實行地方和軍隊雙重領導,工作人員也改為地方幹部。街道人武部是街道黨工委的軍事部門,街道辦事處的兵役機關受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區人武部的雙重領導。
人民武裝部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單位的軍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和兵役工作。縣(旗、縣級市、市轄區)人民武裝部是本地區的軍事領導指揮機關,是地方黨委軍事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是地方黨委人民武裝委員會的組成單位和辦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