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銀行的轉賬記錄才能有證據起訴,合法合理的訴求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條件允許,可以讓對方補壹張借條。如果對方拒絕,妳也可以通過短信、電話向對方確認欠款的存在,然後去法院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提供借據、收據、借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
第十七條規定,原告僅基於金融結構的轉讓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主張轉讓是為了償還雙方以前的借款或者其他債務,被告應當舉證證明其主張。被告提供相應證據後,原告對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從法律角度來說,借條、收據等是最直接的債權證明,只有這些證據才能表明借貸關系的存在。沒有這些,會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微信轉賬、QQ、短信聊天都可以作為證據,可以到公證處申請公證作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