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醫療保險是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的原則,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未按時足額支付的,其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不考慮個人賬戶。以北京市醫保繳費比例為例:用人單位每月繳納65438+其總繳費基數的00%,職工個人繳納本人工資的2%+120元作為大病統籌。
醫療保險是補償因疾病引起的醫療費用的保險。職工因患病、受傷或生育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比如中國的免費醫療和勞保醫療。我國職工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保險責任事故需要處理,保險金按比例給付。
2019,11年10月,國家醫保局推出全國醫保電子證書系統,率先在河北、吉林、黑龍江、上海、福建、山東、廣東等部分城市試點。
2020年,全國將有136131000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
醫療保險是指以保險合同約定的醫療行為的發生為給付保險金的條件,為被保險人在接受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用提供保障的保險[1]。
醫療保險具有社會保險的基本特征,如強制性、互助性和社會性。所以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執行,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支付,醫療保險費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解決職工患病或受傷帶來的醫療風險。
醫療保險和其他險種壹樣,也是以合同的形式提前向受到疾病威脅的人收取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被保險人生病去醫療機構看病,醫保機構會給他壹定的經濟補償。
因此,醫療保險也具有保險的兩大功能:風險轉移和賠償轉移。即把個人的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分攤給受到相同風險威脅的所有成員,疾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集中的醫保基金進行補償。
醫療保險的責任範圍很廣,醫療費用壹般根據醫療服務的特點進行區分,主要包括醫生門診費用、藥費、住院費、護理費、住院雜費、手術費、各種檢查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