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違章處罰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申請復議。申請復議,應當攜帶本人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和處罰決定書到違法區域公安交警總隊提出申請;
2.申請受理後,交管部門將對違章和處罰情況進行重新審核,並在七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復議申請有60天的準備時間,妳可以在這段時間內查閱相關法律法規,這樣妳在填寫復議申請書時可以有更明確的理由;
3.違反規定需要及時處理,否則要收滯納金。對於現場開出的違章罰單,應在15日內處理,而電子眼記錄的違章,應在確認違章後15日內罰款,否則每天收取滯納金。滯納金的算法是罰款金額×3%,直到滯納金等於罰款或者車主繳納違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