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月,女,12歲,廣西桂林人,小學生。2013,165438+10月3日因腫脹疼痛擴散至腦組織而死亡。當她聽說自己的生命只剩下三個月時,她決定將自己的器官捐獻給需要的人。那天,何月下班回家說的第壹句話是:“爸爸,我想捐獻我的器官,可以嗎?”光是這句話就能說明她的勇敢,而且她死前還很體諒別人,真的很感動我!她的行為符合我們共同的標準,給人力量和鼓舞,符合人們對“真善美”的追求和向往,與教師所倡導的道德價值觀完全壹致。她觸動了每個人的心。
其實我覺得生活中有太多的人在用自己平凡的生活感動著別人,感動著中國。也許我們作為學生,無法做出驚天動地的事情,但只要我們努力學習,天天向上,就能成為感動中國的人!
《2013感動中國》真的讓我很感動,同時也讓我明白了很多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