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四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還設有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其成員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專業人員和聘請的會外相關專家。雖然收到證監會警示函後不會有什麽大的影響,但我們還是要密切關註公司未來的情況,及時調整股票投資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