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歷史上,雖然簡化字壹直存在,但繁體字壹直是中國的官方語言,有三千多年的歷史。直到20世紀50年代中期,中國進行了壹場由繁到簡的文字改革。
當時香港和臺灣省不在中國政府管轄之下,沒有納入改革範圍,所以仍然使用繁體字。
20世紀50年代初,中國仍普遍使用繁體字,此後不斷簡化。但臺灣省、香港、澳門仍使用繁體字,起到了保護和傳承繁體字的作用。
繁體字有幾千年的歷史。雖然它們不時被簡化,但並不激烈。新中國成立後,繁體字幾經簡化,很多字體也簡化了。語言學家在繁體字的基礎上盡量保持原有的形狀,減少筆畫,使書寫不完全失去原有的形狀。
擴展數據:
臺灣省繁體字簡化的三種情況:
1.用已有的簡單詞代替復雜詞,如用“後”(皇後、皇帝的天地)代替“後”(背影),用“裏”(故裏、公裏、裏程碑)代替“裏”(內)。
2.用壹個新的簡化字替換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如“日歷”和“歷”(歷史)合並成“歷”。
3.部分歸並,即用簡單的筆畫將壹個詞的部分意義加載到另壹個詞上,而該詞的其他意義保持不變,如“借口”、“托辭”簡化為“借”,仍用“慰”、“亂”;為了讀李o(理解),就簡稱為“樂”,讀李o(向外看),就簡稱為“樂”。甘昆和甘龍的“甘”讀作“qián”,並非簡化為“甘”;宮上角羽征的“征”讀zhǐ(停)時不簡化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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