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服務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或承諾材料。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將申請人的證明或承諾材料提供給同級公安機關。
同級公安機關應當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或者承諾材料進行背景核查,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背景核查結果反饋給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