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絡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包括兩個方面。
1,壹方面主體是真實的,即網絡聊天記錄是真實出借人與借款人聊天的記錄。
2.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在司法實踐中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實現:
(2)經具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或者個人鑒定或者經公證部門公證的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
(3)合格的證人通過作證或者有效的證人證言證明是真實的網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時,必須完整、相關。完整性是指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的網絡聊天記錄在形式上應當完整,包括合法、完整的形式,即網絡聊天記錄應當以法律認可的證據形式呈現,包括文字聊天記錄、視頻聊天記錄、語音聊天記錄等。另壹方面,在內容上要完整,即在提交網聊記錄作為證據時,舉證責任方必須完整提交整個網聊記錄,不僅要提交有利的部分,還要刪除或不提交不利的部分。網絡聊天記錄的關聯性,是指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的網絡聊天記錄的內容,必須與民間借貸案件的借貸事實相關,包括聊天記錄與所要證明的事實之間的實質性和法律上的聯系,如借款的數額、借款的交付方式、借款的用途、借款利息的約定、借款和還款的時間等。,對民間借貸案件的事實認定和法律界定具有重要意義。
起訴欠款有什麽證據?
壹、證明雙方存在該借款關系的借條和借款合同。
2.證明本借款合同約定金額已經發生的證據,如銀行流水、微信轉賬、支付寶轉賬憑證、收據等,均為證據。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類型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