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壹般情況下,法院不會打電話或者發短信,只會發傳票。
但在特殊情況下,比如按照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法官通過短信通知當事人的,可以打電話到被通知的法院或者當面詢問核實情況是否屬實。
案件受理立案後,會送達書面傳票,上面會寫明案由、開庭時間和地點。
如果通過其他方式通知開庭,可以去通知法院詢問,領取傳票。是否屬實,必須以法院的傳票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直接送達受送達人。
如果受送達人是公民,我不會交給他的成年家屬簽收;
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或者組織的負責人簽收;
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
受送達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理人的,應當送交代理人簽收。
送達日期為受送達人的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接收、訴訟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簽收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