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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教育局電話:12345(咨詢電話)、2286381。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教育工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提出教育改革發展的目標和任務,並協調指導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負責區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檢查各鎮街教育財政撥款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區教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全區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審批自學考試輔導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指導、協調全區民辦教育管理工作。

(五)指導和協調全區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教育教學研究工作,指導各類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和實驗室、圖書館建設、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學校後勤工作,組織審定教材和教學用書及資料,負責區直學校政府采購及監管工作。

(六)貫徹執行教育督導的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教育執法,督導、檢查鎮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

(七)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宣傳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穩定、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審計工作。

(八)主管全區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並指導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區直教育系統的黨建和統戰工作,負責和指導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區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主管全區國家通用語言推廣和文字規範工作。

(十壹)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