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短信平臺 - 民法:擾民的定義

民法:擾民的定義

擾民是指具有某種影響力的人或組織粗暴對待相關民眾利益的作法,壹般指噪聲擾民。

環境噪聲汙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並幹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中華人民***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六十壹條 受到環境噪聲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

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噪聲擾民,可向環保部門投訴。根據《環境保護法》第十條:“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壹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壹監督管理。”

環保部門接到投訴後,會對噪聲汙染源進行監測,噪聲超過規定分貝的,環保部門應依法采取限時段施工、限期整改、責令停工、罰款等措施進行整治。

按照該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汙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直至其達到治理要求。

擴展資料:

城市5類環境噪聲標準值如下:

類別 晝間 夜間

0類 50分貝 40分貝

1類 55分貝 45分貝

2類 60分貝 50分貝

3類 65分貝 55分貝

4類 70分貝 55分貝

各類標準的適用區域:

(1)0類標準適用於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於城郊和鄉村的這壹類區域分別按嚴於0類標準5分貝執行。

(2)1類標準適用於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

(3)2類標準適用於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

(4)3類標準適用於工業區。

(5)4類標準適用於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幹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幹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

百度百科-噪音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