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屬於行政復議範圍嗎
政務公開不屬於行政復議的範圍。 行政復議的範圍包括: 1、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 沒收違法所得 、沒收非法財物、 責令停產停業 、暫扣或者 吊銷許可證 、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處罰決定 不服的。 2、對行政機關作出的 限制人身自由 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 行政強制措施 決定不服的。 3、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征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4、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5、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6、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7、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義務的。 8、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9、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