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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工作人員帶薪休假通知

省級各部門:

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514號令)和原人事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人事部令第9號)頒布後,原省人事廳、省直機關工委印發了《關於做好省級機關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川人發〔2015〕52號),省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切實保障了職工享受休假的合法權益。近期,壹些部門和單位詢問執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帶薪年休假的有關問題,有的單位在具體執行中也不盡壹致。為了進壹步規範省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休假,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壹、國家和省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工作人員參加有組織的休假活動的天數,計算為本人當年已休年休假天數。當年已休年休假後再參加有組織的休假活動,如已休年休假天數和參加活

動天數的總和超過本人當年應休年休假天數的,其超過天數相應抵扣次年的年休假天數。

三、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安置的人員、新調入人員及有工作經歷的公招人員,由單位根據原工作單位出具的本人休假情況證明,按規定安排年休假。

四、當年退休的工作人員,單位應安排其在退休前休完年休假。確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其在退休前休完年休假的,按照工作人員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以工作人員上年度日工資收入計算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具體折算辦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當年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休年休假天數。

五、當年死亡的工作人員,按工作人員生前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以上年度日工資收入計算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六、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發放,除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收入外,其余部分由所在單位在下壹年第壹季度壹次性支付,即按照本人應休未休當年日工資收入的200%壹次性支付。

七、帶薪年休假制度由各單位人事(幹部)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各單位要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工作人員年休假的內部管理制度,確保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按規定休年休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應當征求工作人員本人的意見。每年初,各單位根據工作情況,並考慮工作人員的本人意願,統籌制定並公布本單位工作人員年休假安排計劃,由單位人事(幹部)部門負責監督執行。每年十月份,各單位要對本單位前三季度年休假安排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匯總和檢查,並對尚未休年休假的工作人員在第四季度作出休假安排,並督促其休假。工作人員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二〇壹〇年五月二十五

主題詞:機關 事業 年休假 通知

抄送:各市(州)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

障局,中央在川有關單位。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月26日印發 2015年5

機關工作人員帶薪休假通知 [篇2]

帶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令第514號)和人事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人事部令第9號)精神,認真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制度,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統籌安排,抓好落實。實行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關心職工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進經濟發展的壹項重要措施,也是落實社會福利制度的重要體現。職工休假是壹項經常性的工作,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統籌安排,制定出本單位工作人員年休假計劃。要建立健全本單位事假、病假、考勤和工作崗位設置A、B角制度,處理好工休關系,保證休假制度落實到位。

二、領導帶頭,自覺貫徹。各地、各部門領導要提高思想認識,從切實落實制度、關心群眾生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高度出發,督促落實本單位職工的休假制度。領導要增強執行帶薪年休假制度的自覺性,帶頭執行年休假制度。

三、嚴格審批,明確責任。各設區市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需報上級分管領導簽署意見;省政府各單位部門班子成員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由單位主要領導

簽署意見。設區市所轄範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安排休假的審批權限,由設區市制定。

機關事業單位確因工作需要無法休年休假的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本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總數的5%。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批準不能休年休假,且在下壹年度也難以安排補休的,應按規定支付未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報酬的支付審批按工資管理權限和審批程序,在下年度第壹季度內壹次性審批完成,逾期不予追補。

四、認真組織,加強監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由各部門、各單位人事(幹部)部門負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切實擔負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年休假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的責任,除嚴格審批年休假報酬外,對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假又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的單位,要發出書面整改通知,限其在30日內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應嚴格按照規定對單位相關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列入公務員法實施範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責令其改正;屬其他事業單位的,由同級人事行政部門或工作人員本人自整改期限滿後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各機關事業單位在執行帶薪年休假制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省人事行政部門反映。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0八年七月八日

機關工作人員帶薪休假通知 [篇3]

各科室:

為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公務員法》和《 縣人事局 財政局轉發<雲南省人事廳、雲南省財政廳關於雲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帶薪年休假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經研究,現對我局(公司)職工帶薪年休假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壹、職工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我局(公司)職工可享受年休假天數見附件。

二、年休假先由各科室拿出年休假安排表,經分管領導審核報局長批準後安排休假。局領導年休假由辦公室征求領導意見後安排。

三、年休假應在每年10月份以前休完,確因工作需要經局領導同意的可推遲到年底安排,原則上不允許跨年度安排休假。

四、全年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人員控制在職工總人數的10%。若職工自行放棄安排休假的,單位不支付補償報酬。

五、年休假在壹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六、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壹)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二)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44個工作日)以上的;

(三)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

1

月(66個工作日)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88個工作日)以上;

(五)因個人原因脫產學習累計天數超過其年休假天數的;

(六)被停職審查或受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處罰的。

七、工作人員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上述規定情形之壹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八、職工享受的年休假不得抵消病、事假。

九、職工休假期間,各科室要安排人員接替休假人員的工作,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十、休假職工在休假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若有離開彌勒外出的必須向局長報告。

九、本通知自二O壹二年壹月壹日起執行。

二O壹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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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工作人員帶薪休假通知 [篇4]

院屬各科、部:

為認真貫徹執行《職工年休假條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等精神,合理安排職工工作和休息時間,切實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院工作實際情況,現就實施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提出如下意見,請貫徹執行:

壹、明確管理責任,加強政策宣傳

帶薪年休假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帶薪強制休假”的義務,而非壹種普遍性福利,各科室要充分認識年休假制度的重要性,樹立正確的理念,高度重視帶薪年休假制度的貫徹實施工作,自覺在本科室貫徹落實年休假制度,切實維護好職工的合法權益。應加強對實施年休假制度的規範管理,合理安排、有序休假。

二、結合科室實際、合理安排年休

各科室負責人必須在年初時統壹安排科室職工休年休假計劃。職工休年休假,由各科室根據本科室工作的具體情況、特點和工作實際,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科學合理的制定出科室年度年休假計劃,統壹填寫《職工帶薪年休假計劃安排表》,經領導審核簽字後交辦公室備案。並認真抓好落實,確保年休假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年休假計算標準

職工累計工作時間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及其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福利待遇。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者探親假的,年休假假期沖抵寒暑假、探親假假期。單位每年統壹對全院職工組織的院外考察學習活動壹律按年休假計算天數。

四、正確報批程序,確保工作正常開展

職工在休年休假前,要嚴格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計劃安排表》的安排時間,提前填寫《職工年休假申請單》,必須經本科室主任(中層幹部由分管領導同意)簽署意見,再提交院長批準。報批情況由辦公室負責備案,並通知年休假申請人員。各科負責人在簽署年休假意見時,要處理好職工的工作與休假的關系,調整好輪流值班人員,按照AB崗制要求,互為AB崗的工作人員休假安排時間應當分時錯開。確保本科室的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

五、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壹般不跨年度安排。因工作需要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經本人申請、科室同意,領導集體研究批準後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六、科室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同意不休年休假的,可以視為本人自行放棄年休假。

七、年休假銷假程序

職工在休完年休假後,應按時返回工作崗位,及時向辦公室銷假。辦公室負責據實登記銷假情況。

八、各科室要加強對實施年休假制度的規範管理,建立年休假動態管理臺帳,要進壹步嚴格考勤制度、AB崗位制,在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的同時,確保單位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

九、醫院將加強對各科室執行年休假制度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制定上報年休假計劃、不認真執行年休假制度的科室負責人,不得評先推優,同時將此項工作與績效工資考核掛鉤。

附件:1.醫院《職工帶薪年休假計劃安排表》

2.醫院職工年休假申請單

3.醫院不能安排工作人員年休假審批表

4.AB崗工作制度

二〇壹二年四月三十日

主題詞:人事 福利 年休假 通知

附件1:

南泉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職工帶薪年休假計劃安排表

填報科室:

年 月 日

審批: 分管院領導: 科主任: 制表人:

附件2:

南泉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院職工年休假申請單

說明:本表由申請人提前填寫壹式兩份,經簽字同意後,壹份存科室考勤,壹份交辦公室備案。

南泉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院職工年休假申請單

說明:本表由申請人提前填寫壹式兩份,經簽字同意後,壹份存科室考勤,壹份交辦公室備案。

附件3:

南泉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能安排工作人員年休假審批表

附件4:

重慶市巴南區南泉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AB崗工作制度

為了加強單位效能建設,切實轉變各科室工作作風,改進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確保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的有效落實,決定在全院推行AB崗工作制度。

壹、實行AB崗工作制度的範圍

全院各科室,特別是掛號收費、藥房、輔檢科室、值班室等服務窗口和職能科室及其他不能脫崗的崗位,必須24小時實行AB崗工作制度。

二、AB崗工作制度的基本內容

AB崗工作制度是指在合理設置工作崗位、完善工作職責的基礎上,在相近崗位之間,實行頂崗或互為備崗的制度。每個工作崗位應有2名工作人員相互替補,A崗為當天本崗位的主辦人員,B崗為協辦人員,確保每個工作崗位自始至終有工作人員為病人及群眾辦事。

三、AB崗工作人員的基本條件

AB崗工作人員必須政治思想素質好,熟悉業務操作規程;工作責任心強,辦事公道;堅持原則,廉潔奉公;有較好的工作技術能力;平時應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工作能力,不僅要精通主辦工作的業務,而且要熟悉協辦工作的業務。

四、AB崗工作人員的職責要求

(壹)A崗工作人員因休假、學習、公出等原因離崗時,必須提前向B崗工作人員做好工作交接,B崗工作人員應立即替補上崗,履行工作職責。在A崗承擔人離崗期間,B崗承擔人除做好本職工作外,還承擔A崗的工作。A崗承擔人離崗期間,必須與B崗承擔人保持電話等通訊工具的聯系。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交代的,電告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B崗工作人員應當主動頂崗。 (二)B崗工作人員在頂崗期間,應做好本職工作,並享有A崗工作人員的職責權利,對A崗的工作認真負責,並對執行A崗工作結果負相應責任。

(三)AB崗工作人員應掛牌上崗,加強協調和配合,AB崗要做好業務交接工作,保證不出差錯,不得互相推諉,影響工作辦事效率。

(四) AB崗工作人員之間要相互傳授業務知識、操作規程和操作技能;各科室應有計劃、有步驟地對AB崗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確保相互頂崗,順暢運作。

(五)A崗承擔人外出返回後,B崗承擔人應告之A崗離崗期間處理工作的有關情況和有關資料移交A崗承擔人,並寫好交接單。

(六)特殊原因情況下在A崗承擔人和B崗承擔人同時離崗期間,由科主任或分管領導指派其他人做好相應事務的落實工作。

五、AB崗考核與督查

做好運行中的協調工作,AB崗工作人員執行AB崗工作情況列入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內容。落實A崗、B崗責任人,明確相應職責。AB崗位應根據人事變動及時調整,並將設置情況報辦公室備案。

窗口單位的崗位工作期間絕對不能出現空崗,對AB崗工作人員因違反職責造成工作失誤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要加強對科室執行AB崗工作制度情況的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以保證AB崗工作制度的有效實施。

六、本制度從發文之日起實施。

二〇壹二年五月壹日

機關工作人員帶薪休假通知 [篇5]

所屬各單位、機關各部室:

壹、實行年休假制度的原則

1、依據《大港油田公司員工假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本著從員工本人意願出發、工作崗位具體情況統籌安排的原則,保證全體員工享受年休假制度。

2、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相關辦法,各單位在制定年休假計劃時,應本著壹切從實際出發的原則,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充分考慮每壹位員工工作的實際情況,合理科學地安排。

二、年休假適用範圍及休假規定

1、適用範圍: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現在崗工作的油田公司員工,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數根據員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a) 累計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b) 累計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c) 累計工作時間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a) 依法享受寒暑假或當年組織上已安排療(休)養,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b) 實行以年、季或月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采用集中輪休方式安排休假,且輪休天數超過本人應休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以及年休假天數的。

c ) 當年請事假累計30天以上的。

d )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當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當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20年以上,當年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e ) 因本人原因(不含病假)離開崗位超過本人應享受年休假天數的。

凡具有上述情形之壹,當年已享受年休假的,其次年的年休假應停止享受。

4、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其年休假執行統壹規定。

a) 當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可在辦理退休手續前安排年休假。

b) 在油田公司各單位之間流動,調出前已享受年休假的,調入單位不再安排,調出前未享受年休假的,調出單位出具相關證明,由調入單位統壹安排。

5、其它規定

a) 對於月制度工作日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工作日的,其年休假天數應相應減少。

b) 年休假原則上每年集中安排1次。確因工作需要不能較

長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經員工所在單位勞資部門批準後,可在年內分段安排休年休假,分段次數控制在2次以內。

三、休假程序

1、請各單位(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員工個人意願,編制年度帶薪休假計劃,並報人事勞資部門備案,以便統壹調配。

2、員工個人按照制定的休假計劃,向本單位提出書面休假申請《員工休假請假表單》,由基層單位批準,人事勞資部門審核,報主管領導審批後,將休假單交所在單位人事勞資部門留存。假期滿後回本單位銷假、上崗。員工休假期間的考勤要在考勤統計表中予以標註。

3、所屬單位員工休假由各單位人事勞資部門負責,每半年將休假實施臺賬報人事勞資部。機關及附屬單位員工休假由所在單位的主要領導審批簽字後,報人事勞資部辦理休假手續。

四、工作要求

1、請各單位(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員工2015年度年休假計劃,認真填寫《2015年度員工年休假計劃》(附件

1),於2015年12月12日前上報人事勞資部(代高生),以便全廠統壹調配。

2、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員工年休假工作。員工休假時,其所承擔的崗位職責,要指派專人負責,保證各單位、各部門的日

常工作在員工休假的同時能夠正常運轉。

3、無特殊情況,原則上符合休假條件的在崗人員在本年度內必須休假,因個人原因應休而未休的,由本人提交書面的放棄休假申請。

2015 年12月2日 第三采油廠人事勞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