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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通緝令怎麽寫

問題壹:古代通緝令怎麽寫 古代通緝令就是發緝捕文書,往往會在各個交通要道和主要人口聚集地發出告示文書,要附上犯人的畫像及犯人特征和所犯之罪,壹般還會懸賞追捕犯人,有以追捕犯人追贓的部分作為賞金的,也有直接朝廷予以賞金的。犯人若要買食物必然要去有人處,而古代人口有限,連坐保甲制度更是使得任何壹個新出現的人引人備加註意,藏匿起來頗為不易,不小心就會暴露行蹤。

問題二:古代,近代通緝令怎麽寫啊? 這古代也壹樣發緝捕文書,而且往往附了犯人的頭像在上頭,形式和現代通緝令壹模壹樣,但是效果上就大大同,壹是這畫像畢竟沒照片逼真,假若是那些名人官宦那只怕還罷了,人見得多了,畫師綜合起來畫出來總有幾分真的。若是那些不知名的,本就沒幾個人見過,即便見過的人胡謅壹通,那畫像又能當真才怪;第二就是這通緝文書的速度,這流竄犯逃的比兔子還快,朝廷的文書有專門的驛站傳送,那是挺快的,但終究比不上現在的網絡速度,再加上寫文書畫象那點時間,只怕文書到了人也跑了。說是這般說,但是細細追尋起來,古代的緝捕卻是頗有成效,畢竟畫像雖不如照片但是終究有幾分象的,而論交道能力,那些犯人怎麽比得上能動用官方驛站的捕快們。

古代若要緝捕犯人,往往會在各個交通要道和主要人口聚集地發出告示文書,犯人若要是買食物必然要去有人處,而古代人口有限,連坐保甲制度更是使得任何壹個新出現的人備加註意,藏匿起來頗為不易,不小心就會暴露行蹤。

古代對於緝捕有詳細的規定,捕快的壹大主要責任便是將逃犯追捕歸案,甚至可以長期追蹤流竄犯的,假若追捕不利,還要受到壹定的責罰。甚至假如在追捕過程中無法逮捕犯人而遇到有攜帶武器的路人,可以要求路人協同追捕犯人,假如路人有能力幫忙還沒有幫忙,可以予以刑罰。此外,便是我們常在小說中見到的懸賞追捕犯人,有以追捕犯人追贓的部分作為賞金的,也有直接朝廷予以賞金的,這類懸賞花紅在近現代也依然存在。

問題三:古代通緝令格式 難找

問題四:古代通緝殺人犯所貼在墻上的告示都是怎麽寫的啊? 這古代呢,也壹樣,發緝捕文書,而且往往附了犯人的頭像在上頭,形式和現代通緝令壹模壹樣,但是效果上就大大不如了,壹是這畫像畢竟沒照片逼真,假若是那些名人官宦那只怕還罷了,人見得多了,畫師綜合起來畫出來總有幾分真的,象伍子胥逃亡時就為了他的緝捕令過不了關苦惱了好壹陣,要不是愁白了頭外加有相象的人幫忙,那只怕是逃不掉的。但是假若那些不知名的呢,本就沒幾個人見過,即便見過的人胡謅壹通,那畫像又能當真才怪;第二便就是這通緝文書的速度,這流竄犯逃的比兔子還快,朝廷的文書有專門的驛站傳送,那是挺快的,但終究比不上現在的網絡速度,再加上寫文書畫象那點時間,只怕文書到了人也跑了。說是這般說,但是細細追尋起來,古代的緝捕卻是頗有成效,畢竟畫像雖不如照片但是終究有幾分象的,而論交道能力,那些犯人怎麽比得上能動用官方驛站的捕快們。

古代若要緝捕犯人,往往會在各個交通要道和主要人口聚集地發出告示文書,犯人若要是買食物必然要去有人處,而古代人口有限,連坐保甲制度更是使得任何壹個新出現的人備加註意,藏匿起來頗為不易,不小心就會暴露行蹤。

古代對於緝捕有詳細的規定,捕快的壹大主要責任便是將逃犯追捕歸案,甚至可以長期追蹤流竄犯的,假若追捕不利,還要受到壹定的責罰。甚至假如在追捕過程中無法逮捕犯人而遇到有攜帶武器的路人,可以要求路人協同追捕犯人,假如路人有能力幫忙還沒有幫忙,可以予以刑罰。此外,便是我們常在小說中見到的懸賞追捕犯人,有以追捕犯人追贓的部分作為賞金的,也有直接朝廷予以賞金的,這類懸賞花紅在近現代也依然存在。

問題五:古代通緝令別稱 您好,古代通緝令又叫海捕文書,貼出去的叫捉拿榜文。

問題六:古代有沒有通緝令的說法 當然有,古代叫海捕文書,下發到各州縣,在城門口張貼文書布告。

問題七:古代怎麽通緝犯人呀? 應該就是用畫像,畢竟在古代沒有其他有效的方法,總不能讓見過犯人的人全國跑著認人,而且古人的眼光可能和現代人不壹樣,有好多我們看來壹點也不想象的畫在他們看來就很逼真

就算近代的時候照片也是奢侈品,不是誰都能照照片的,也不是誰都能接受照片的(那個時候有人認為照片照多了魂就被勾走了),會犯罪的人大都是沒機會照照片的,所以用照片通緝是不現實的

問題八:古代告示怎麽寫(求內容)! 古代文體十六種(3):告示

告示,是古代官府昭示民眾的壹種下行公文文種。這種文體,自古有之,稱為“誥”、“告”、“諭”。《尚書》有《湯誥》,這大概是我國歷史上最早的告示吧。但在當時,是用口頭宣述的。明清時期,官府為了將某些旨意和重要事件廣泛而快速地告訴民眾,使用“告示”文書張貼在本衙門所管轄的要道路旁,以昭示民眾。清代凡新官上任前,也在衙門前張貼用紅紙書寫的告示,稱為“紅示”。

“告示”的寫作,要求“凡諸曉諭宜明白簡切,勿以詞華是炫,所謂婦人童豎可知之也。”也就是說,“告示”要寫得簡潔、明白,用語樸實,能讓人壹目了然。

例壹:

入關告諭

劉邦

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耦語者棄市。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吏民皆安堵如故。凡吾所以來,為父兄除害,非有所侵暴,毋恐!且吾所以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要束耳。

父老鄉親受秦朝苛嚴的法治已經很久了,非議朝政的人滅族,兩人私語的要抓住在鬧市上殺頭暴屍示眾。我和諸侯約定,先進鹹陽的人就擁立他為王,(現在我先入鹹陽),我應當在關中稱王。我和父老百姓相約立法三章:殺人的人死罪,傷人和偷盜的要治罪。此外的秦朝苛法全部廢除。官吏百姓都安穩依舊。我之所以進入鹹陽,是替父老百姓除害,不是有什麽侵犯和殘害,不要害怕!況且我駐軍霸上的原因,是要等待諸侯到達而制定約束罷。

例二:

禁饋贈告示

海瑞

接受所部饋送土宜禮物,受者笞四十,與者減壹等,律有明禁。糧裏長各色人等每送薪送菜,禁不能止。窮詰所以,蓋沿襲舊日風,今日視為常事。且爾等名奉承官府,意為實有所需求。謂之意有希求者,蓋億官府不易反面。而今少獻殷勤,他日稟公事,取私債,多科錢糧、占人便宜,得以肆行無忌也。若有美意,則周爾鄰裏鄉黨之急可也。官有俸祿,何故繼富?與之官,取之民,出其壹而收其十,陷阱不淺。今後凡有送薪送菜入縣門者,以財囑論罪。雖系鄉宦禮物,把門皂隸先稟明後許放入。其以他物裝載,把門人誤不搜檢者,重責枷號。

接受所轄部下贈送的土特產品禮物,接受的人要受笞刑四十,參與的人比笞刑減壹等,法律上有明文禁止。糧長、裏長各色人物經常給上司送柴送菜,制止不住。探究饋送禁止不住的原因,大概是繼承往日的風氣,如今把這饋送看作是平常事情。送禮的這班人名義上是奉承官府,意下卻實際是另有所圖。說他意下另有所圖的原因,大概料想官府不會輕易翻臉。如今稍獻殷勤,他日承辦公事,巧收私帳,多征收些錢糧,占別人的便宜,能夠肆意行事無所顧忌。假如真有饋送的美意,那就周濟妳那鄉鄰中的急需者。官吏有俸祿,為什麽還要不斷地增長財富?饋送給官吏的禮物,來自於百姓,(可饋送的人)送出壹禮卻能收回十禮,這個陷阱不淺呀。今後凡是有送柴送菜進縣衙門的,以賄賂記罪。即使是鄉紳的禮物,守門差役也應先稟報明白經允可才能放入。送禮的人用其它東西偽裝入縣衙,守門人失責不搜驗的,戴上枷號從重責罰。

例三:

戒浮文巧言諭

洪仁?\

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國精忠軍師頂天扶朝綱幹王洪、頂天扶朝綱幼贊王蒙、殿前忠誠貳天將李,為宣諭合朝內外官員書士人等壹體知悉,照得文以紀實,浮文所在必刪;言貴從心,巧言由來當禁。恭惟天父、天兄大開天恩,親命我真聖主天王降凡作主,施行正道,存真去偽,壹洗頹風。是以前蒙我真聖主降詔,凡前代壹切文契書籍不合天情者,概從刪除。即“六經”等書,亦皆蒙禦筆改正。非我真聖主不恤操勞,誠恐其誘惑人心,紊亂真道,故不得不亟於棄偽從真,去浮存實,使人人***知虛文之不......>>

問題九:話說 古代通緝令的圖是怎麽抓人的 這古代呢,也壹樣,發緝捕文書,而且往往附了犯人的頭像在上頭,形式和現代通緝令壹模壹樣,但是效果上就大大不如了,壹是這畫像畢竟沒照片逼真,假若是那些名人官宦那只怕還罷了,人見得多了,畫師綜合起來畫出來總有幾分真的,象伍子胥逃亡時就為了他的緝捕令過不了關苦惱了好壹陣,要不是愁白了頭外加有相象的人幫忙,那只怕是逃不掉的。但是假若那些不知名的呢,本就沒幾個人見過,即便見過的人胡謅壹通,那畫像又能當真才怪;第二便就是這通緝文書的速度,這流竄犯逃的比兔子還快,朝廷的文書有專門的驛站傳送,那是挺快的,但終究比不上現在的網絡速度,再加上寫文書畫象那點時間,只怕文書到了人也跑了。說是這般說,但是細細追尋起來,古代的緝捕卻是頗有成效,畢竟畫像雖不如照片但是終究有幾分象的,而論交道能力,那些犯人怎麽比得上能動用官方驛站的捕快們。

古代若要緝捕犯人,往往會在各個交通要道和主要人口聚集地發出告示文書,犯人若要是買食物必然要去有人處,而古代人口有限,連坐保甲制度更是使得任何壹個新出現的人備加註意,藏匿起來頗為不易,不小心就會暴露行蹤。

古代對於緝捕有詳細的規定,捕快的壹大主要責任便是將逃犯追捕歸案,甚至可以長期追蹤流竄犯的,假若追捕不利,還要受到壹定的責罰。甚至假如在追捕過程中無法逮捕犯人而遇到有攜帶武器的路人,可以要求路人協同追捕犯人,假如路人有能力幫忙還沒有幫忙,可以予以刑罰。此外,便是我們常在小說中見到的懸賞追捕犯人,有以追捕犯人追贓的部分作為賞金的,也有直接朝廷予以賞金的,這類懸賞花紅在近現代也依然存在。

問題十:古代通緝人用水墨畫怎麽分辨清楚臉 Lulu patted his head and sa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