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如下:X老師,我是XXX,我已安全到家,請您放心!
校園安全與每個師生、家長和社會都有著密切的關系。從廣義上講,校園事故是指學生在校期間,由於某種偶然突發的因素而導致的人為傷害事件。就其特點而言,壹般是因為責任人疏忽大意過失失職而不是因為故意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落實《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
壹是對發生在校園及周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權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實行專案專人責任制。
二是在校園周邊治安復雜地區設立治安崗亭,有針對性地開展治安巡邏,強化治安管理。
三是根據需要向學校、幼兒園派駐保安員,負責維護校園安全。
四是選派民警擔任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負責治安防範、交通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園工作二次。
五是在外地交通復雜路段的小學、幼兒園上學、放學時,派民警或協管員維護校園門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六是在學校、幼兒園周邊道路設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讓行等交通標誌及交通安全設施,在學校門前的道路上施劃人行橫道線,有條件的設置人行橫道信號燈。
七是在城市學校、幼兒園周邊有條件的道路設置上學、放學時段的臨時停車泊位,方便接送學生車輛停放。
八是對寄宿制的學校、幼兒園,每半年至少組織壹次消防監督檢查;對其他學校、幼兒園,每年至少組織壹次,並督促指導其依法履行消防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