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短信平臺 - 我是離婚官司,我對象發短信侮辱我,語言很惡毒,所以我想問問以怎樣

我是離婚官司,我對象發短信侮辱我,語言很惡毒,所以我想問問以怎樣

首先,當事人可以直接把該短信以證據形式提供給法官。以證明雙方感情依據破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 證據包括:

(壹)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其次,對方的侮辱性短信,已經違法。當事人可以直接選擇報警。根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