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最近發生的兩件事情讓我徹底改變了對京東的好感。
1、京東官方以固態硬盤上的DS碼標簽損壞而拒絕售後,而壹個客服人員宣稱到貨後消費者檢查商品標簽是否完備是消費者的“本能”,另壹個客服則宣稱消費者必須要懂商品上的每壹個標簽,試問這是對消費者的要求嗎?這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嗎?
2、在京東大藥房購買的藥品居然長達兩天都沒通過審核,而且無聲無息,無任何反應,退款有壹筆也沒到帳。
與此相對的是天貓購物發生的兩件事:
1、商品出現故障,我付費寄回商店,商店方要求我付對方發貨的運費,我向淘寶客服投訴,結果不但免除了運費,甚至連我所付的發貨運費也退了回來;
2、昨天在苦等京東審核無效的結果下,我向阿裏大藥房下單購藥,很快醫生電話診療,藥師審核通過。
我終於明白了,哪怕劉強東最初如何的理想主義,但屠龍者終將變成惡龍,店大最終還是會欺客的。只不過京東欺的客是顧客,是消費者,而淘寶所欺的客戶是商家,保護的卻是消費者。
因為淘寶明白保護消費者才是壹個平臺的根本,唯有消費者願意來放心消費才能帶來更多的商機,吸引更多的商家入駐平臺。
而京東則自身作為商家,運動員是自己,裁判也是自己,面對的敵人自然就是消費者了,這時消費者就處於被欺壓且無處投訴的弱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