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廣大手機用戶識別短信騙局,避免上當被騙,中國消費者協會特提醒廣大手機用戶慎防以下九種常見的短信陷阱:
壹、中獎短信騙局
謊稱用戶在某項活動中中了大獎,若領取獎金需先交納郵寄費、托運費、手續費等。用戶交錢後,獎金和獎品自然全無下文。此為中獎短信騙局。
二、互動短信圈套
電臺、電視臺的壹些欄目常搞發短信中大獎活動,但不標明或模糊收費標準。有的參加競猜活動,壹條信息竟被收幾元甚至幾十元,甚至從此被加入包月服務。此為互動短信圈套。
三、贈送話費陷阱
有的人多次收到這樣的短信:“請將短信發給XX位用戶,妳的賬戶上將增加XXX元話費”。或“為慶祝某單位用戶突破壹億,請您將此消息轉發10位用戶,妳的帳戶上將增加XX元話費”。結果話費自然不會增加,短信費卻損失了不少。
四、免費試用誤導
有時,信息服務商為吸引用戶,以免費試用作為促銷手段,有的註明免費期限,有的則不明示免費截止日期。許多人因忘記在試用期內退訂,結果被轉為收費用戶。
五、網絡活動騙錢
壹些網絡吸引消費者加入短信活動,實際則是引誘消費者訂閱信息。如網絡只是告知“發送××到××”,就可以獲得某短信遊戲的玩法或幫助等信息,卻不告知此種行為即是“訂閱”信息,需要付費。有些網絡則以“個人交友”、“結伴旅遊”等名義不斷發出邀請短信,消費者壹旦回復,網絡即視為該手機號碼在其網站上註冊,收取標準不明的註冊費及信息費。
六、“捆綁”業務套錢
手機卡中“捆綁”或內嵌“××夢網”業務,使用該卡就會收到“××夢網”發來的短信,按鍵進入點擊遊戲娛樂項目,即可啟動遊戲。而此業務的短信並非每條0.1元,而是按月收費30元。
七、誘騙註冊詐錢
壹是提供虛假的“完美情人”、“情感測試”、“同城約會”等中介服務,以軟件人員事先編寫好的火辣赤裸的甜言蜜語,騙取消費者註冊。二是以 “服務當月免費”或“免費進入服務大廳”為誘餌,引誘消費者訂制,在註冊後再按條目及期限收取信息費。三是化整為零,少量多次進行收費。如:將“訂制”的短信,壹條能說清的分成多條多次發送,消費者每收到壹條短信就要付壹次費。
八、退訂成功仍收錢
消費者普遍反映短信訂時容易退時難,只要接受了收費短信服務,想退訂時卻發現不是未告知退訂方式,就是雖然按要求發送了退訂短信,仍被收費。
九、不確認就扣錢
有些服務商故意減少確認環節,只要用戶回發短信或不理就被視為訂了包月。而且由於許多消費者不註意核對話費單,當信息費與高額話費相比時,不易被察覺,再加上充值卡用戶得不到話費清單,就給那些缺乏商德的服務商提供了機會。
為了維護廣大電信用戶的合法權益,保障短信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2004年4月15日,信息產業部發布了《關於規範短信息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資費透明、訂制確認和退訂自由方面做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是提防各種短信陷阱、打擊不法經營行為的利器。為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謹防短信陷阱,中國消費者協會特發布以下消費提示:
壹、運營商提供的服務性的信息壹般都要收費,訂閱信息要先弄清服務條款和收費方式。壹般收費標準是每條0.1元或0.15元普通短信費,再加上信息費。
二、包月短信與訂閱短信不同,包月服務以月為最小單位計費,訂閱類短信是按短信發送條數計費。提供包月和訂閱短信服務,要求信息服務商必須先向用戶請求確認,未予確認,視為撤消服務要求。消費者不需要此類服務時要及時退訂。
三、信息服務商在請求確認信息中沒有收費標準,可視為未履行“明碼標價”明示義務的違規行為,消費者可向電信等行政主管部門申訴。
四、《通知》要求短信記錄的保存時限為5個月,消費者註意在有效時間內查詢和處理資費爭議。
五、對陌生號碼或是類似代碼的短信不要輕易回復,可以直接打客服電話詢問。
六、定期查看話費情況,尤其是使用充值卡的用戶更要註意有無異常變化。
七、退訂方法:編輯短信00000或0000發送到信息服務商的服務代碼進行壹次性退訂或選擇退訂,也可通過移動通信企業的客服電話強制退訂。
八、消費者可依《通知》“首問負責”原則,當投訴有關信息費或服務質量問題,在15日內未確定責任時,可要求移動企業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