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事求是,就跟我們寫記敘文壹樣,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造成的後果等作壹個簡單的敘述。具體如下圖: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壹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擴展資料:
工傷認定程序:
壹、調查事故發生經過,作相關的證據固定工作,對於壹些容易更失或被損毀的證據應及時保全,對壹些流動性強或無固定職業的證人要及時作調查筆錄。
二、制作《工傷認定申請書》,並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三、向工傷事故發生地工傷認定部門提交申請書,並提供以下材料:
1.受傷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及用人單位工商登記材料;
2.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可證明存在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的材料;
3.事故發生時病歷、診斷證明書,醫院記錄等醫療材料;
4.如系機動車事故傷亡的,應扣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四、及時與勞動部門聯系,看是否需補充材料。
五、領取工傷認定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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