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向非金融機構客戶直接提供的資金,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的保證,包括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融資租賃、透支、各項墊款等表內業務。以及票據承兌、開出信用證、保函、備用信用證、信用證保兌、債券發行擔保、借款擔保、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銷的貸款承諾等表外業務。簡單來說,授信是指銀行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支持,或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證的行為。
要註意的是:1、授信按期限分為短期授信和中長期授信。短期授信指壹年以內(含壹年)的授信,中長期授信指壹年以上的授信。2、授信工作指商業銀行從事客戶調查、業務受理、分析評價、授信決策與實施、授信後管理與問題授信管理等各項授信業務活動。3、商業銀行實施有條件授信時應遵循“先落實條件,後實施授信”的原則,授信條件未落實或條件發生變更未重新決策的,不得實施授信。4、授信不能等同於貸款,授信是壹種風險控制的總的概念。貸款是銀行或其他信用機構向借款人所作的借款,須在壹定期限內歸還,並支付利息。
授信額度過期指的是銀行或者供應商核定企業可以借款、賒賬的最高金額過期了,對於過期的授信額度申請者是無法進行使用的。短信中的4月20日指的就是授信到期日。它其實就是銀行(貸款機構、平臺)提供給客戶的貸款額度的失效日。舉個例子來說,銀行規定貸款授信有效期限三年的話,那客戶在這三年裏,就可以在額度範圍內自由申請借款,但三年壹到,額度就會失效,客戶就借不了這些額度了,銀行會重新進行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