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衛生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壹般四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突發事件的分級標準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確定的部門制定。
擴展資料:
北京34類突發事件將分級發預警
北京市規定,按照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預警信息級別大多分為壹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紅色預警為最高級。
預警信息的發布資源包括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社區、農村現有廣播、通訊設備等。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流程包括預警信息的申請、審查、發布、調整、解除、反饋、監控和咨詢服務以及評估。
在全部34類突發事件中,暴雨、暴雪、道路結冰、寒潮、大風、沙塵、高溫、幹旱、雷電、冰雹、霜凍、大霧、霾等13類事件與氣象有關。在氣象類突發事件中,壹些事件的預警分級沒有設立黃色或藍色預警,而是增加了最低檔的“高影響”級別預警;壹些事件則是在藍色預警之下,又加設了“高影響”級別預警。當壹些氣象活動尚未達到致災標準,但可能影響城市運行或公眾活動時,高影響天氣預警就有可能依據新標準規定,向外界發布。
“霧霾”則被細化為“大霧”和“霾”兩個類事件。
觸發大霧紅色預警的標準為:預計北京市未來2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於5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於50米的霧並持續;大霧可能或已經對交通運輸造成特別嚴重的影響,機場、主要公路連續封閉48小時以上;大霧可能或已經對重大社會活動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無法正常舉行,需要取消原計劃活動;大霧可能或已經引發其他突發事件或對其他突發事件的處置造成特別嚴重影響。
而霾事件的預警級別只設有橙色和黃色兩級。其中,發出較高級別的橙色預警情形為:
當預計未來6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於2000米的霾,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於2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續;霾可能或已經對交通運輸造成特別嚴重的影響,機場、主要公路連續封閉24小時以上;霾可能或已經對重大社會活動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無法正常舉行,需要改變(易地或者取消部分日程)原計劃活動;霾可能或已經引發其他突發事件或對其他突發事件的處置造成嚴重影響。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