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範圍
1. 對全市公安機關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和全市公安工作開展情況的民意、民情,批評或者建議;
2.與公安工作有聯系的帶有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和重要社情民意信息;
3.對推進吉安公安工作高質量發展,尤其是助力吉安公安鍛造紅土聖地先鋒警隊好的意見、建議;
4.對全市公安機關及其民警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不履行法定職責和在執行公務活動中存在違法違紀等問題的控告和檢舉;
5.對全市公安機關及其民警在行政審批、辦證辦照、管理服務中慵懶怠政、不作為、慢作為甚至索拿卡要等嚴重影響我市營商環境問題的控告和檢舉;
6.對全市公安機關作出重大決策部署前開展的民意調研或問卷的意見反饋,對市局黨委作出重大決策部署的合理化意見、建議;
7.對全市公安機關及其民警積極履行職務提出的表揚或者感謝;
8.對全市公安機關及其民警貫徹執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情況的反映;
9.其他需要向公安機關反映、反饋的信息等。
流轉程序
1
受理
記錄平臺反映人姓名、單位、地址、聯系電話、來話時間和內容,並進行分類。2
辦理
對咨詢和緊急電話,直接辦理;對壹般性熱線電話,由值班領導簽發後轉有關責任單位辦理。3
反饋
承辦單位按辦理期限,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熱線反映人。4
回訪
對已經辦結事項,每月進行電話回訪或短信回訪、網上回復。5
歸檔
受理途徑
網絡舉報
郵箱舉報
四位壹體
電話舉報
來信舉報
1網絡舉報 :登錄公安部12389舉報中心網站(www.12389. gov.cn)或關註“吉安市公安局”政務網、“吉安公安”微信公眾號,點擊“服務群眾警務監督平臺”進入對應的監督舉報專區。
2電話舉報:撥打公安部舉報投訴統壹電話:12389
3來信舉報:將信訪材料以信件的方式郵寄給吉安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地址:吉安市吉州區吉安南大道68號 郵編:343000。
4郵箱舉報:發送電子郵件至jaga12389@jian.gov.cn
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 :人工接聽
非工作時間:電話錄音並及時收聽
辦理時限
確定受理群眾投訴舉報相關事項後: 1.壹般情況:應當在30日內辦結 2.特殊情況:難以在30日內辦結,辦理部門及時與投訴人聯系並反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