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美國秘書貝蒂?奈史密斯?格萊姆由此發明了塗改液。它用壹種白色的不透明顏料,塗在紙上以遮蓋錯字,顏料幹後可在原來的部位重新書寫。
因為大多數的稿件信函都是用白色紙書寫,因此這種顏料能很好地將修改的痕跡掩蓋,既讓打字或寫作變得更加方便,也使書面更加整潔。
當時的塗改液是用小瓶子包裝的,瓶蓋上附帶壹支小毛刷或者是壹支三角形的發泡塑膠用以塗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