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陌生號碼主人為X,得出信息如下:
1.X知道黃洋的情況,包括病情,癥狀,甚至他判斷出這些可能跟壹種化學試劑相關(說明他具有醫學診斷知識,很有可能來自醫學院)
2.X提示的化學試劑X應該比較熟悉,尤其是對於試劑造成的後果,對人或者動物會產生的效果有個預期(那麽多的醫生沒有頭緒,就可以說明這是非常規的中毒,對於非常規的中毒還很清楚其效果,恐怕只有研究人員或者近期接觸人員,林的導師或者同門或者其他跟他實驗相關的研究人員都可能有嫌疑)
甚至X已經判斷出/知道化學物質就是N-二甲基亞硝胺,只是他為了掩飾身份(知道這藥的人很少),才說是某種化學物質;
3.X知道或者可以得到黃洋師兄的電話號碼,這個可以通過學校相關檔案查詢,同學之間詢問獲知,壹般認為校外人不太容易辦到。
4.有人說日夜陪在黃洋邊上的是他師弟,短信卻通知師兄,可能說明X對黃洋師兄比較熟,至少知道名字,電話可以各種途徑再查
5.X不想讓人家知道他是誰
他甚至也可能已經想到是某人下毒,某人很可能跟自己的實驗有關,學生還是合作夥伴?所以他不說他是誰。壹般人要是推斷出可能的真相,壹定會激動的去報告發現結果,提“妳們說是不是XXX中毒啊”這樣的問題,只有知道明確是的人才會這麽提醒
綜上所訴,覺得如果林某犯案屬實,且短信不是他自己發的,X會是壹個醫學院的人,這個人不但懂的黃洋引起癥狀背後的原因,而且很可能已經判斷出藥品的種類。但是他不方便說,那這個人很可能跟林某有千絲萬縷的關系,至少他們認識。
同時這個人還能查到或者問道黃洋師兄的電話。
所以我覺得很有可能是林某的導師或者其他認識林某的輔導員:
1.他指導林某實驗,當然知道藥品的毒性,同時也知道藥品帶來的癥狀(因為他們就用這個造模做實驗)
2.他可以通過學校內網,或其他結構來查到學生的基本信息,這樣他有可能會知道黃洋師兄的電話,也可以通過黃洋的老師查師兄號碼
3.他通過自己判斷,判斷出是林某的謀殺。但是作為老師與學生的情分,不適合去做舉報工作,所以不想讓人家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