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記者從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據目前規定,住房公積金委托提取還貸職工,在定期余額不足時,可直接代扣活期余額。
沈陽市以往的規定,住房公積金委托還貸在每月扣還貸款時,先在借款人公積金賬戶內定期余額扣還貸款。如果定期余額不足還貸額時,貸款人需到貸款開戶行進行償還貸款。
據介紹,公積金賬戶余額分為定期余額和活期余額兩部分。每年6月30日是公積金管理系統結息日。6月30日前所有繳存的公積金余額就成為定期余額,而7月開始到下壹年結息這段時間繳納的公積金就是活期余額。
為了確保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安全,緩解還貸職工經濟壓力,進壹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率,最近沈陽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了《關於調整委托提取還貸業務有關操作的通知》,其中規定,自5月15日起委托提取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賬戶定期余額不足代扣時,啟動活期代扣程序。
辦法是,委托提取還貸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未被凍結,且賬戶余額能夠償還整期貸款額時,則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動進行代扣還款操作,代扣還款的順序為:先定期,後活期;先償還逾期貸款,後償還當月應還貸款;先償還罰息、利息,後償還本金;先代扣借款人賬戶資金,後代扣其配偶賬戶資金。
5月15日之前已簽訂原《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的職工,無需重新簽訂協議。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通過住房公積金短信平臺,對有關職工進行政策調整告知,以滿足職工的知情權。
從遼寧省公積金管理中心記者了解到,目前省直公積金也包括定期和活期兩個賬戶,都可用於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