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做好當前及2022年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鞏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效,確保社會平穩有序運轉,現通告如下:
壹、非必要不離鎮。
倡導廣大市民“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離鎮”,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設區市,鼓勵在鎮過節,盡量減少人員流動。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員工等要帶頭執行,嚴格落實外出報備制度。確需出行的,須遵守離鎮防控相關要求,並嚴格做好個人防護。各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不得組團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設區市旅遊,不得承接對方旅遊團隊。
二、嚴格來鎮人員健康管理。
各村要做好重點返鎮人員的摸排和網格化管理工作。近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旅居史人員,口岸、集中隔離場所、冷鏈物品、定點醫療機構以及發熱門診等高風險崗位來鎮返鎮人員,抵鎮時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盡快向所在村和單位報告,按照要求分級分類落實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健康管理措施,健康監測期間不得參加聚集性活動。學校、企業等要合理安排放假和復工復學時間,引導人員錯峰返鄉返崗,做好春節期間留校師生、留企員工的管理服務。倡導所有單位要求外省返崗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校或返崗,倡導省外其他低風險地區來鎮返鎮人員,抵鎮後及時主動進行兩次核酸檢測,並開展7天自我健康監測。
三、嚴控聚集性活動。
堅持“非必要不舉辦”,從嚴控制廟會、大型文藝演出、展銷促銷等各類聚集性活動,倡導線上團拜。堅持“誰舉辦、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從嚴落實疫情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動應制定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提前向所在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提倡廣大市民“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減少走親訪友、聚集聚餐頻次,家庭聚餐聚會等不超過10人。承辦5桌以上宴會等聚餐活動的餐飲單位須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自行舉辦5桌以上宴會等聚餐活動的個人,向村報備。屬地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活動舉辦場所的巡查、檢查,對未報批或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動應立即整改或予以取消。
四、強化重點場所防控。
全市各類公***場所、重點單位嚴格落實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和行程卡、規範佩戴口罩、1米線、通風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強疏通引導,避免人員聚集,嚴格按規範做好從業人員健康監測。養老福利機構控制探訪人員數量、活動區域和探訪頻次。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等城市公***交通工具嚴格落實戴口罩、通風消毒等措施。景區景點、餐飲單位落實“限流、預約、錯峰”要求,控制人員接待上限。零售藥店嚴格落實購藥人實名登記制度,發現購藥人有發熱等可疑癥狀的,要立即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
五、嚴格遵守防控要求。
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居家健康監測人員、高風險崗位人員等重點人群要嚴格遵守相關防控要求,配合防控部門落實好健康監測、核酸檢測、閉環管理等各項防控措施。
六、積極接種新冠疫苗。
按照“應接盡接”原則,3歲以上人員應盡早接種,尚未接種、未完成全程接種的市民,請及早就近接種。已完成兩針疫苗接種6個月以上的,應接種新冠疫苗加強針。
七、嚴格做好個人防護。
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用公筷等良好生活習慣,少聚集、不紮堆,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如出現發熱、幹咳、咽痛、嗅覺減退等不適癥狀,請立即就近至發熱門診就診,就醫途中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交通工具。
請廣大市民關註官方發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謠、不傳謠,積極配合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對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瞞報、謊報個人相關情況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依據疫情發展形勢動態調整。
鎮江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