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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互聯網保險從業人員對本人發布的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信息負有怎樣的責任

隨著互聯網技術在保險行業的不斷深入運用,互聯網保險業務作為保險銷售與服務的壹種新形態,深刻影響了保險業態和保險監管。互聯網保險業務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了壹些問題和風險隱患,給行業和監管帶來了挑戰。為規範互聯網保險業務,有效防範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和社會民生的水平,銀保監會發布實施《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

2020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銀保監會就《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金融機構、行業自律組織、互聯網科技企業、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給予了廣泛關註。我會對反饋意見逐條梳理、認真研究,充分吸收科學合理的建議,絕大多數意見已采納或已納入相關監管制度。

《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修訂工作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和決策部署,註意把握以下工作原則:壹是問題導向,堅決貫徹落實各項防風險措施;二是統籌推進,做到互聯網保險制度協調統壹;三是服務實踐,做到監管制度務實管用,提高可操作性;四是審慎包容,引導新型業態健康合規成長。

《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5章83條,具體包括總則、基本業務規則、特別業務規則、監督管理和附則。重點規範內容包括:厘清互聯網保險業務本質,明確制度適用和銜接政策;規定互聯網保險業務經營要求,強化持e牌經營原則,定義持牌機構自營網絡平臺,規定持牌機構經營條件,明確非持牌機構禁止行為;規範保險營銷宣傳行為,規定管理要求和業務行為標準;全流程規範售後服務,改善消費體驗;按經營主體分類監管,在規定“基本業務規則”的基礎上,針對互聯網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互聯網企業代理保險業務,分別規定了“特別業務規則”;創新完善監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實施過渡安排。

下壹步,銀保監會將繼續密切跟蹤研究互聯網保險領域新情況新問題,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及時出臺配套政策,逐步構建立體化的互聯網保險制度體系,推動互聯網保險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