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註意對“套路貸”“虛假訴訟”“職業放貸”等違法犯罪行為的識別與防範,借款人通過P2P網貸平臺、小貸公司、汽車銷售、典當、融資租賃、保險公司等平臺或機構借款而產生糾紛的,應加強對如下事實的審查與警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證的; (三)騙取信用證的; (四)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