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退稅,其學名叫”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優惠”,就是對現在還不能抵扣、留著將來才能抵扣的“進項”增值稅,予以提前全額退還。
從2022年4月1日起,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實施以來,國家稅務總局等六部門出手,常態化打擊騙取留抵退稅違法犯罪行為,有力保證了政策落準落穩,4月1日至7月12日,全國已查實5244戶企業存在騙取或違規取得留抵退稅問題,累計挽回留抵退稅及其他稅款損失84.56億元。
政策起始時間
2022年4月1日起業類型小微企業(包括個體戶)
行業範圍包含所有行業
制造業等行業本公告所稱制造業等行業企業,是指從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業務相應發生的增值稅銷售額占全部增值稅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留抵稅額計算口徑
增量留抵稅額
納稅人獲得壹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納稅人獲得壹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存量留抵稅額
納稅人獲得壹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於或等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納稅人獲得壹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存量留抵稅額為零。?退稅公式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允許退還的存量留抵稅額
允許退還的存量留抵稅額=存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進項構成比例
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壹稅款所屬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享受條件
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