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落戶上海申請流程
(壹)申請單位通過本市“壹網通辦”系統向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上傳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等電子文檔。
(二)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壹網通辦”系統收到申請後,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門告知申請單位補齊或重新上傳相關材料;對材料齊全有效的,進入人事檔案核實階段。核實通過後,申請單位向受理部門遞交書面材料進行現場受理,受理部門核驗原件、根據實際留存原件或復印件。受理部門在現場受理後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三)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四)審核通過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數據***享方式,將人員信息發送至公安部門,並通過“壹網通辦”系統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及審核過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上述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或退回的結果及理由。
(五)審核通過的人員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