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外期權 (OTC Options),壹般簡稱為OTC期權,是指在非集中性的交易場所進行的非標準化金融期權合約的交易。
性質:其性質基本上與交易所內進行的期權交易無異。兩者不同之處主要在於場外期權合約的條款沒有任何限制或規範,例如行使價及到期日,均可由交易雙方自由厘訂,而交易所內的期權合約則是以標準化的條款來交易。場外期權市場的參與者可以根據個體需求度身訂制期權合約和擬定價格,然後通過場外期權經紀或直接尋找交易對手進行交易。
交易所轄下的期權活動是通過交易所進行交易和清算,且受到監管和規範的限制。所以,交易所能夠有效地追蹤並向市場發布成交價、成交量、未平倉合約數量等數據。投資者可以在交易所的網站上找到這些信息。
至於場外期權,基本上是壹對壹的交易。它涉及的參與者僅包括買方、賣方以及經紀,或者僅有買方和賣方,而沒有中央交易平臺。因此,場外期權市場的透明度較低,只有積極參與市場的專業人士(如投資銀行和機構投資者)才能更清晰地了解市場行情。壹般的散戶投資者想要獲得場外期權的交易情況,需要跟機構公司進行詢價比對。
場外期權是通過券商購買非標準化的金融期權合約,以間接獲取二級市場中的利潤。
場外期權合約包括以下主要要素:
1.標的物(Underlying Asset):可以是個股、股指、或商品期貨等。
2.名義金(Notional Value):合約中約定的標的物的價值,用於確定合同的名義價值。
3.成本價(Strike Price):標的物的約定買入或賣出價格,也被稱為行使價格。它用於計算期權合約的內在價值。
4.期權費率(Option Premium):券商向購買方收取的期權費用比例,通常以標的物的名義金為基礎計算。
5.合約期限(Contract Term):合約的有效期限,以周、月或年為單位。
舉例說明:假設場外期權的標的物是平安銀行(股票代碼000001),名義金為200萬元人民幣,成本價為12.5元/股,期權費率為6%,合約期限為1個月。購買方需支付給券商12萬人民幣的期權費用,這是基於名義金和期權費率計算得出的。在期限內,如果平安銀行的股價上漲,購買方將從市場中獲得200萬元名義金所對應的股票盈利。
註意,期權費用與保證金不同。保證金在期權合同生效之前,作為交易者的資金。而期權費用是購買場外期權合同所需支付的費用,壹旦支付,所有權就歸券商。期權費用相當於購買場外期權合同的成本,而不是像融資融券、配資那樣的保證金模式。期權費用用於購買期權,而保證金用於支持頭寸,它們在性質和用途上有本質差異。
這裏雖然提到了杠桿的概念,但需要註意期權與杠桿的工作原理不同。場外期權的盈利潛力基於標的物的價格波動,而非像融資融券或配資那樣基於杠桿的使用。期權費用通常是在購買合同後支付,其額度基於合同的條款,而不是像保證金壹樣用於擴大頭寸。
場外期權的特點:
場外期權具備“彩票”屬性,允許以相對較小的投入,獲得標的資產大幅波動的機會,這使得您可以用有限的成本參與標的資產的上漲或下跌。場外期權的杠桿效應可以讓您以較小的期權費用控制較大價值的標的資產。
場外期權同時也具備“保險”屬性。作為期權的買方,您通過支付期權費獲得了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權利,而沒有義務。如果未來標的資產的價格不符合您的期望,您的最大損失將僅限於期權費用。因此,作為買方,您享有權利,而風險有限,並且損失可預先確定。
與期貨相比,場外期權的資金需求通常更低,杠桿效應更高。期貨合約的價值波動會對您的保證金產生直接影響,而期權的最大損失是期權費用,損失有限。此外,期權的收益結構是非線性的,允許您在標的資產價格上漲或下跌時獲得不同程度的收益。
與場內期權相比,場外期權的標的資產範圍更廣泛,包括股指、個股、商品、外匯等不同品種,且結構更加靈活多樣。場外期權常被機構投資者使用,而場內期權更容易吸引個人投資者,但其價格受供求和交易因素的影響較大,波動性較高。
場外期權的運用
由於場外期權本身具備的特點,不管是出於產品設計的需要,還是風險對沖的需要,都可以作為資管產品中能加以靈活運用的壹個有力工具。對於場外期權的運用,主要集中在產品設計和風險對沖兩個方面。
(1)產品設計:以小博大博取增厚收益,發揮資產配置的作用。
在對於標的資產的走勢或波動有明確的看法時,相較於直接配置標的資產現貨,通過場外期權來參與投資,具備諸多好處。
壹方面,期權具備杠桿屬性,杠桿倍數可以達到10-50倍左右,對於資金的占用較少,以不超過1%的期權費即可獲得30%-40%左右的參與率,發揮著資產配置的作用,余下部分的資金可用於配置固定收益類資產,為投資組合實現更多的打底收益;另壹方面,由於期權的買方僅以期權費為限承擔有限損失,這部分損失可以通過固收端的收益彌補,即使在未成功行權的情況下,投資組合的收益率仍有壹定保障。
(2)風險對沖:對沖權益市場極端下跌風險,同時保留市場上漲的彈性收益空間。
由於場外期權本身具備的非線性收益結構,在存在權益多頭倉位的產品中,通過引入場外期權工具,可以有效對沖權益市場極端下跌風險(前提是擬對沖資產與掛鉤標的之間具備較強的相關性),但是與此同時,權益市場上漲時,還可以完全保留權益多頭的進攻空間,博取權益市場上漲帶來的收益。
綜上所述,場外期權在我國雖然起步相對較晚,但由於其本身具備的杠杠性和收益結構非對稱性,對於資產管理機構而言,不論是出於產品設計的需要,還是風險對沖的需要,都是難得的好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