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對職場性騷擾?
案例:小珍是某公司壹名女職員,坐在她旁邊辦公的是壹位老職員徐某。因為小玉剛進入公司不久,公司還沒有給她配備電腦,因此,她與徐某暫時***用壹臺電腦。剛開始時,因為坐得較近,小珍與徐某偶爾有手腳接觸,小珍沒怎麽在意,後來她發現徐某總是有意地撫摸她的頭發或者抓抓她的手,甚至低聲跟她講壹些黃色笑話,小珍開始覺得不安,在工作時註意離徐某稍遠壹些。有壹次加班,辦公室只剩下他們兩個人,徐某左右看了看,靠近小珍並把手按在小珍的手上,小珍壹驚,便急急忙忙起身回家了。回到家後,小珍還收到了徐某的曖昧短信。
有壹次小珍休假後回來上班,剛坐下,徐某就遞上壹張寫著諸如“很想妳”之類的紙條給她,小珍當時非常惱火,但又不想與徐某鬧僵,只好假裝沒事發生,平靜地把紙條撕掉。每想著這些事情,小珍的心情就非常糟糕,工作中還出了幾次小差錯,受到了上司的批評。究竟要不要揭發徐某的行為,小珍猶豫不決。
支招:女性在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中,應樹立自尊自強意識、樹立自己良好的形象,創造較好的人際關系,善於與他人合作,善於鑒別他人言行,使周圍的人不會認為妳是弱者。
要有不卑不亢的處世態度,當發覺對方有性騷擾的企圖時,要把自己的拒絕態度表示得明確而堅定,不可有絲毫猶豫不決。對於異性的不禮貌、不尊重,不可姑息和馬虎,應堅決拒絕不適當的交往方式,不可過分顧及面子。要告訴對方,妳對他的言行感到非常厭惡,並告誡他,若壹意孤行,必將會產生嚴重後果。對那些總是探詢妳的隱私,奉承討好妳,以及對妳的目光和舉止有異常表現的異性,應特別警惕,盡量避免與其單獨相處。應明確自己的社會角色、工作角色,不能與個人“私情”相混淆。
對於對方傳遞的“紙條”或發送的信息,應保存作證據,而不是撕毀或刪除。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壹款第五項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何面對公***場所性騷擾?
案例:盛夏時節,女性衣著清涼,壹些“公交色狼”乘機猛伸“鹹豬手”,李女士就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李女士說,那次她穿了壹件露背無袖衣和壹條短褲,由於車上非常擁擠,她只能在公交車的過道上站著。不久,李女士感覺背後有人緊緊貼上她,有熱氣吹到她的後腦上,她回頭壹看,發現是個男青年,她便向前挪了幾步,過了壹會兒,那個男青年又緊貼上來。她又氣又怕,不敢吱聲。那個男青年見她沒反應,膽子也大起來了,竟然用手摸她的屁股。李女士忍不住了,大聲呵斥:“妳幹什麽,再碰我就不客氣了!”聲音很大,車廂裏的人都聽到了,那男青年壹楞,隨即拋出壹句:“神經病!”便把頭轉向窗外。在下壹個公交車站,李女士快速下車了。
支招: 夏天,女性最好不要穿過於薄、透、露的服裝,這樣會使自己易成為性騷擾的目標。
現實生活中,在市場、車站、公***汽車上、遊泳池等特殊場合,往往易出現性騷擾者,對遭遇的騷擾行為要給予堅決的反擊,使騷擾者知道,妳不是好惹的。
在公***場所,倘若遇到壞人用挑逗性的語言、神態和動作來調戲,可視而不見,讓其自討沒趣。對那些死皮賴臉的糾纏者要嚴厲警告,實在不行就叫保安人員來處理。對那些動手動腳的流氓,應當從自身安全考慮,警告他們,並且向周圍群眾揭露其醜惡行徑,以引起周圍群眾對他們的斥責和憤慨,從而得到大家的幫助。如果他們繼續為所欲為,要即刻報警,如果無法報警,要馬上高聲呼救,並記住對方的特征,如方言、容貌、個頭等等,並設法留下證據,例如可把他咬傷、抓傷等,使用此方法必須註意力度及攻擊的身體部位,慎防防衛過當。
遭遇性騷擾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壹般女性遇到性騷擾,都不願意報案,甚至都不好意思向別人訴苦。這可能與壹些女性的傳統道德觀念有關,她們會認為這是見不得光的事,由於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希望 “息事寧人”,但這樣做會縱容壹些不法分子。因此,面對性騷擾,女性應該勇敢地站出來說“不!”
性騷擾在法律上壹般表現為人格尊嚴被侵害,身體權受損害。作為被性騷擾的對象,可從民事、行政和刑事三方面尋求法律幫助。
民事方面:根據《民法通則》第5條規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有關規定,公民的身體權、人格尊嚴權受非法侵害的,有權向人民法院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此,假如公民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遭受性騷擾,自己的人格尊嚴和身體權受侵害了,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者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行政方面:《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8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對婦女實施性騷擾或者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受害人可以提請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還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4條規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因此,被騷擾者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提請公安機關對性騷擾者給予治安處罰。
刑事方面 :性騷擾嚴重的,還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如“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這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它侵犯的客體是婦女的人身權利,人格尊嚴和社會秩序。依照《刑法》第237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式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馮春琴
常見的性騷擾行為
身體接觸 不必要的接觸或撫摸他人的身體,故意擦撞,強行搭肩膀或手臂,故意緊貼他人等。
言語挑逗 故意談論有關性的話題,詢問個人的性隱私、性生活,對別人的衣著、外表和身材給予有關性方面的評語,故意講述色情笑話、故事等。
非言語行為
故意吹口哨或發出接吻的聲調,身體或手的動作具有性的暗示,用曖昧的眼光打量他人,展示與性有關的物件,如色情書刊、海報等。
以性作為賄賂或要挾行為 以同意性服務作為借口給予壹些利益,或是以威脅的手段,強迫進行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