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設“互聯網+監管”系統的部署,浙江省於2018年7月正式啟動全省壹體化的“互聯網+監管”平臺建設。作為國家“互聯網+監管”在浙江的省級子平臺,其自2019年7月起在全省全面推廣應用,目前已實現市縣全貫通、38個執法部門全覆蓋。
從頂層設計看,浙江“互聯網+監管”平臺依照“313”架構進行設計:憑借政策制度、標準規範、安全運維三大保障體系,依托監管數據中心與相關業務系統的對接,平臺能夠實現執法監管、監測預警、決策支持三大系統功能。
作為全國最早啟動“互聯網+監管”平臺建設的省份,浙江省也依托“互聯網+監管”平臺、運用“互聯網+監管”思維,為建築市場從傳統人工型管理向數字監管型管理轉變提供了強大動力,推動實現事中事後監管規範化、精準化、智能化。
壹、監管更規範:清單以外基本無監管
為統壹監管事項口徑和標準,浙江對標國家版執法監管事項清單,在“互聯網+監管”平臺中明確了每壹監管事項的負責單位(監管部門)、監管層級、監管對象、設定依據、監管流程、監管結果,在全國率先實施監管事項清單管理制度。
依據浙江省“互聯網+監管”服務門戶公布的部門監管事項清單,浙江省建設廳***負責936個監管事項,針對工程建設、城市建設管理、住房保障與房地產相關的企業和個人開展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以及其他監管事項。
與此同時為提高執法的規範性,浙江省要求各級執法人員必須依照監管事項清單依法執法:負責單位按照表單統籌分配任務,或聯合其他部門實施協同檢查;基層執法人員通過“掌上執法”移動端接受任務,對照表單實施精準檢查。
二、監管更精準:大數據技術賦能監管
有了平臺、有了事項,不斷匯集的數據讓“互聯網+監管”成為了可能:基於2014年實施的“建設電子政務‘壹朵雲’”,依托全省統壹的公***數據平臺,浙江建設了執法監管數據中心以匯聚、整合全省監管數據,實現了數據“壹網歸集”“壹網***享”,為“互聯網+監管”提供了堅實的數據支撐。
再運用大數據算法、地理信息系統(GIS)等前沿技術通用組件,“互聯網+監管”平臺能夠支撐各級住建部門將數據資源與監管行為有效融合:數據平臺提供***享調用服務,大數據處理分析平臺提供批量數據建模分析支撐,各級住建部門可以實現從數據采集、歸集、整合、***享、開放到應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監管信息歸集率、投訴舉報受理率、協同監管響應率。
住建部等九部門在《關於加快新型建築工業化發展的若幹意見》強調,要推動大數據技術在工程項目管理、招標投標環節和信用體系建設中的應用,支撐市場監測和數據分析,提高建築行業公***服務能力和監管效率。如通過推動大數據技術在信用體系建設中的應用,浙江省可形成“信用數據歸集→應用於執法監管→執法處置信息歸集到市場主體名下→失信聯合懲戒→再生性信用信息歸集利用”的閉環信用監管體系,推動建築市場信用監管走向精耕細作。
三、監管更智能:常規監管走向智慧化
在監管數據中心的基礎上,浙江建成了全國首個省級風險預警處置中心。通過與企業欠薪預警、城市內澇風險監測預警等20多個重點行業風險監測預警系統集成對接,“互聯網+監管”平臺形成了風險情況自動監測、預警信息自動推送、核查任務自動生成、任務指令自動下達、核查結果自動反饋的閉環管理機制。
通過協同風險監測預警與執法監管,浙江省可逐步完善風險監測預警清單、建立重點行業領域、重點產品物品的風險研判監測預警模型;住建部門亦可建立業務風險檔案稽查工作機制,實現對全業務風險的源頭管控、過程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系統治理,從而推動常規監管的智能化、自動化。
此外,通過與統壹行政審批平臺、基層治理“四平臺”、公***信用平臺等實現互聯互通和數據***享,“互聯網+監管”平臺可形成標準、數據、檢查、管制、預警、公示、信用、分析、事務等全方位業務協同關系。在此基礎上住建部門亦可實現與各層級政府及其他部門之間的業務協同,以多部門多業務的協同式監管完善“立體化、智能化、全覆蓋”的業務監管體系。
如麗水市執法局通過對接市建設局渣土車智能監管協同應用平臺,能夠獲取渣土運輸車輛的***享GPS數據,確保對渣土車輛的全時段、全程化監管。另外借助大數據、“5G+”、“人臉識別”、雲技術等新型科技,麗水市形成了監管密網,實現了建築垃圾清運處置管控智慧化、科技化、便捷化。
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到,大力推行“互聯網+監管”,提升監管能力。浙江省通過打造以規範監管、精準監管、協同監管、信用監管為核心的“互聯網+監管”體系,將實現執法平臺統壹建設、執法標準統壹制訂、執法部門統壹應用、執法過程統壹管理、執法數據統壹歸集、執法結果統壹公示的“壹網通管”新格局。
目前,浙江省已形成“互聯網+政務服務”“互聯網+監管”“互聯網+督查”並駕齊驅的局面。未來結合浙江省“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浙江政務服務網、浙江省“互聯網+督查”平臺——“浙裏督”,浙江“互聯網+監管”平臺也有望在政府數字化轉型中發揮更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