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檢測7天3檢是指在7天內完成3次核酸檢測,而這3次核酸檢測的時間分別是第1、3、7天,如果新冠病毒感染後還有壹定潛伏期,而根據現在數據表明,新冠病毒平均的潛伏期約為3~4天,而如果只是在3天之前做核酸檢測的話就有可能會存在檢測不到的情況,進而造成漏診、誤診的情況,所以為了確保核酸檢測的準確性,實行7天3檢準確率會更高。
將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隔離管控時間從“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監測”調整為“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核酸檢測措施從“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4、7、14天核酸檢測,采集鼻咽拭子,解除隔離前雙采雙檢”調整為“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核酸檢測,采集口咽拭子”,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前不要求雙采雙檢。密接的密接管控措施從“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調整為“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4、7天核酸檢測。
7天內有以下情形的人員將被賦黃碼
1、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時空交集者。
2、有高風險地區所在市州或潛在社區傳播風險的中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旅居史者。
3、有中風險地區所在市州旅居史者。
4、發生本土疫情可能引發傳播省份的來長人員。
5、省內應按相關要求定期開展核酸檢測,逾期未開展檢測者也將被賦黃碼。
法律依據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1.流行病學調查。疫情發生後,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由報告病例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市聯防聯控機制組建的現場流調溯源專班(工作組)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由衛生健康、疾控、公安等部門組成的現場流調小組根據工作分工開展工作,采取現場流調和電話流調相結合的方式,陽性人員復核確認後2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完成個案核心信息調查,24小時內完成初步流行病學調查報告,並根據疫情進展動態更新流調報告。流行病學調查的內容和重點需根據疫情進展和規模動態調整。 對於發現早、病例數少、未發生社區持續傳播的疫情,需快速開展精準流調,對病例既往接觸史和活動軌跡進行詳細調查,明確病例的感染來源,判定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涉疫場所暴露人員等風險人員,劃定風險區域等。當疫情進壹步發展,病例數明顯增多,出現社區持續傳播,傳播鏈難以理清,且社區已劃定為中高風險區實行封管控措施管理,流調重點調整為掌握病例的基本信息、發病時間、首次核酸檢測陽性時間等,用於密切接觸者追蹤和疫情發展態勢分析。對於重點個案,如物資保障人員、快遞人員、誌願者、社區服務人員等封管控之外人員中出現的感染者,以及當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處於收尾階段的新發感染者,應進行詳細精準流調。
2.密切接觸者及其他風險人員判定與管理。根據病例行動軌跡和流調信息,利用“三公(工)”協同多部門技術手段和大數據信息支撐,由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快速精準判定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及涉疫場所暴露人員等風險人員。優先判定和管理與病例接觸頻繁、持續時間長等感染風險較高的密切接觸者。對於人員較為密集復雜的病例活動場所(如餐廳、娛樂場所、超市等密閉空間場所),可適度擴大密切接觸者判定範圍。密切接觸者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以下簡稱“7+3”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外出,如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盡量避免乘坐公***交通工具。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7天各開展壹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第3天開展壹次核酸檢測。發生較大規模疫情時,為緩解集中隔離點資源嚴重不足,對密切接觸者可采取“5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5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開展壹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2、5天各開展壹次核酸檢測。隔離管理期限自末次暴露後算起,解除集中隔離後應“點對點”閉環返回至居住地。 對與感染風險較高的密切接觸者同住、同餐、同工作(學習)、同娛樂(如棋牌、卡拉OK)等長時間密切接觸人員判定為密接的密接。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每日應做好體溫和癥狀監測,在第1、4、7天各開展壹次核酸檢測。如密接的密接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核酸檢測均為陰性,且對應的密切接觸者在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前兩次核酸檢測均為陰性,可於第7天解除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如密切接觸者前兩次核酸檢測有陽性結果,將密接的密接調整為密切接觸者,按照密切接觸者管理。與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同暴露於婚(喪)宴、餐館、超市、商場、農貿(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和密閉場所,但不符合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則的涉疫場所暴露人員,經風險評估對感染風險較高的人員采取核酸檢測措施。
3.風險區域劃定及防控。發生本土疫情後,根據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活動軌跡和疫情傳播風險大小劃定高、中、低風險區域。將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動頻繁且疫情傳播風險較高的工作地和活動地等區域,劃為高風險區。高風險區原則上以居住小區(村)為單位劃定,可根據流調研判結果調整風險區域範圍,采取“足不出戶、上門服務”等封控措施。高風險區連續7天無新增感染者降為中風險區,中風險區連續3天無新增感染者降為低風險區。將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停留和活動壹定時間,且可能具有疫情傳播風險的工作地和活動地等區域,劃為中風險區,風險區域範圍根據流調研判結果劃定。中風險區采取“人不出區、錯峰取物”等管控措施,連續7天無新增感染者降為低風險區。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為低風險區,采取“個人防護、避免聚集”等防範措施,低風險區人員離開所在城市應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所有中高風險區解除後,縣(市、區、旗)全域實施常態化防控措施。疫情處置過程中,如個別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對居住地、工作地、活動區域傳播風險較低,密切接觸者已及時管控,經研判無社區傳播風險,可不劃定風險區。
4.風險人員協查管控。疫情發生地發現感染者、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涉疫場所暴露人員、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流出本地後,當地聯防聯控機制應於2小時內通過國家疫情防控管理平臺或函件向流入地發出協查單(包括身份信息、聯系電話、接觸方式、末次暴露時間等排查管控所需信息),也可通過建立的地市到地市之間“點對點”跨地區協查機制及時發送跨地區協查信息。協查方收到協查信息後,快速對有關人員進行排查,並按照風險等級分類采取發送短信、核酸檢測、健康監測、隔離等管控措施,確保每名風險人員管控措施落實到位,並於接到協查信息後24小時內向疫情發生地反饋初步排查管控結果,形成信息閉環。非疫情發生地,也應主動排查中高風險區域流入人員,防止疫情蔓延擴散。 對有高風險區7天旅居史的人員,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集中隔離第1、2、3、5、7天各開展壹次核酸檢測;對有中風險區7天旅居史的人員,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在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1、4、7天各開展壹次核酸檢測;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期限自離開風險區域算起。對有低風險地區7天旅居史的人員,3天內應完成兩次核酸檢測,並做好健康監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轄區內中高風險區外溢人員管理措施由各地制定並對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