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處理爛賬壞賬的方式主要是以下幾種。
第壹,首先由自己公司內部相關部門進行催收,像有些銀行的資產保全部等部門就是負責這類工作的,說白了,就是銀行的催收部門,專門催收這些爛賬。 但是,由於自己公司內部催收的話,由於本身激勵機制等有問題,所以他們催收的都是逾期時間相對比較短(比如三個月),容易催收的爛賬,超過這個時間的他們就不那麽願意自己催收了,畢竟,有些銀行員工的回款金額獎金不成比例,員工們積極性不高。
第二,公司類貸款形成的爛賬由當初辦理該業務的客戶經理負責催收。 有些銀行的客戶經理拉來壹筆公司的貸款業務,然後交由銀行總行的信貸審批等部門審核後發放貸款。如果該筆業務後面出現爛賬,錢收不回來,那麽負責該業務的客戶經理業務就不要做了,銀行那邊會要求他去催收這筆爛賬,這期間該客戶經理就拿基本工資,獎金等福利和他壹點關系都沒有,什麽時候把這筆錢收回來,什麽時候開始重新做業務,享受員工獎勵等待遇。
第三,將比較優質的公司貸款形成的不良資產出售給長城、華融等四大資產管理公司。 這幾個資產管理公司是政府特設的機構,專門處理這類不良資產,他們先是用自有資金或者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來買下這類資產包,然後通過各種方式,如轉手賣給別人、通過訴訟、通過債轉股等方式消化這些不良資產。
第三,外包給律師事務所處理。 現在有許多律師都是以此為業,銀行這類業務的招投標也很多,壹般律師處理的話直接通過起訴處理,當然也有發律師函的,但是很少,主要還是通過訴訟處理,起訴、執行等壹套程序走完,也是很費時間的。
第四,外包給外面的催收公司處理。銀行把爛賬打包組成壹個資產包,交給外面的催收公司進行催收,這些催收公司招了大量找不到工作的剛出校門的學生,披著資產管理公司的袈裟,打著某某律師事務所的名號,對沒有還錢的人,使用電話催收,狂轟爛炸。有些甚至上門去要錢。有些人信用卡逾期了,會經常接到電話打來讓妳還錢的電話,就是這些人幹的。
總之,銀行會通過各種方式,來處理這些爛賬壞賬。
銀行通常會走以下幾個步驟:
首先,銀行自己催收,這個是銀行的必經途徑。當然很多貸款壹般都會有抵押的,所以,銀行的壞賬壹般都是產生在抵押過高或者信用貸的案例上面。銀行催收,主要是打電話或者發律師函之類的。
其次,銀行外包催收,雖然很多銀行不存在這樣的做法,因為這樣的做法本身就是存在壹定的違規。但是這樣的情況還是有的,而外包催收就不是那麽好說話的了。對於這樣的事情,雖然有時候欠款人也可以報警,但是欠債還錢這樣的事情,很多都比較難處理的。
再其次,如果銀行確實收不回來了,銀行還會將這些債務打包出售。對於國內的銀行是否有這樣的情況,這個也是很難說清楚,因為不是銀行系統的。但是國外是有這樣的情況的,美國次貸危機就是這麽來的。
最後,銀行確實收不回來了,會進行壹個壞賬核銷登記。這個壞賬核銷登記是必須上報央行的,而且在年度的財務報表也是應該要體現的。
當然,其實國內的銀行壞賬率這幾年都是在增長,主要是因為現在信用貸越來越流行了。很多都是信用貸之後沒有能力還的,以前的大部分都是有抵押的,即使還不了也是有抵押物可以拍賣的。
銀行貸款按現行的管理模式壹般分為五級:正常、關註、次級、可疑、損失,後三類就是俗稱的“銀行不良資產”,也就是題主所說的“壞賬”和“爛賬”。不良貸款並不代表壹分錢都收不到,是指銀行窮盡壹切回現手段後,依然會有本金損失的貸款,次級、可疑、損失三類貸款的本金損失比例在30%-100%之間越來越高。
目前的商業銀行針對不良貸款的處理方式主要分四種:處置清收、核銷、打包轉讓、債務重組。
1、處置清收。根據借貸雙方的合同約定,債務人作為第壹還款來源已實際違約,銀行將尋求第二還款來源(壹般為***同債務人,如夫妻,或者保證人)來履行借貸合同還本付息義務。如果在這之後債務依然無法清償,銀行壹般就會起訴債務人和保證人,要求執行抵押合同項下的擔保物(如房產),同時查封債務人名下其他有價資產(如有),以法院的執行回款用以清償債務。
2、打包轉讓。隨著我國銀行業的發展,體系內的不良資產越來越多,處置清收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在99年,財政部撥款400億,成立了東方、華融、信達、長城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國有AMC),用以剝離商業銀行表內的不良債權。俗稱“打包轉讓”,即通過債權轉讓的方式,將原本屬於銀行的壞賬,轉讓給AMC。後經過國內金融的不斷發展,四家國有AMC無法滿足銀行打包轉讓的需要,又在10年後,各地相繼成立了地方AMC用以受讓本地銀行的不良貸款。
3、核銷。不論是上述第壹還是第二種情況,銀行的本金損失基本上是必然的(打包轉讓債權基本上要在本金基礎上打折出售),這部分損失就會消耗銀行的撥備,俗稱“壞賬準備金”。核銷後的債務在表內不以不良資產體現,俗稱“賬銷案存”,消耗的撥備即銀行的利潤,於此對等的,核銷後的不良資產如果有回收,即直接體現為銀行自身利潤了。
4、債務重組。企業的違約原因有很多,並不是所有債務都屬於惡意違約,許多企業主只是暫時的流動性困難或收到行業上下遊波動的影響,造成了暫時的流動性緊張。針對這類本質上沒有喪失造血功能的企業,銀行可以與企業針對債務重新約定還款期限,給予壹定的寬限期,降低利率,重新註入壹筆流動性盤活企業等方式,讓不良資產重新正常起來。
銀行是做貸款差價來達到盈利目的的,但是放出去的貸款因為當事人生意虧了錢,也就沒有能力來還錢了,這就形成了不良貸。
根據銀保監會規定,貸款五級分類為正常、關註、資級、可疑、損失。損失貸款就是壞債爛債了。
不良貸怎麽處理,壹個是繼續清收,通過訴訟要求還貸,或者是通過訴訟處置抵押資產或者要求擔保人還賬,另壹個是組成壹個不良貸款資產包集中出售,壹般是出售給不良資產處置公司,為了處置四大行不良貸款,曾經成立了四家不良貸款處置公司。
1999 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人民銀行、財政部、證監會關於組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的意見》, 1999 年 4 月,我國第壹家資產管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在北京掛牌成立,接收了中國建設銀行的 3730 億的不良貸款。
接著華融、長城、東方三家資產管理公司相繼成立,與其他三大國有商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和中國銀行相對應,分別接收了4077億,3458億,和2674億的不良貸款,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合計接收不良貸款達1.4萬億。
不良貸款處置是壹個收益豐厚的行業,目前也有地方出資成立地方不良貸款處置公司。
最後是先掛賬,成為不良貸,等待公司經營好轉,尋機收回貸款。
銀行的爛賬,主要通過兩大方式處理。壹是自己消化,亦即按照五類分級,將已經成為爛賬的貸款,通過計提撥備和核銷,再將這些貸款撥離到銀行自身的不良資產處置公司,由處置公司去慢慢催收,能收壹點算壹點。
二是按照此前成立的四大金融資產公司,將相應的不良貸款打包賣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由他們去處置。銀行則通過撥備和核銷消化不良貸款。由於現在很多地方也成立了類似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壹樣的公司。因此,處置的渠道也更多了。
由於壹些資產管理公司為了利益最大化,又通過打包出售的方式,把資產包分成若幹個小包,出售給其他公司和個人。其中,出售給個人的也發生了壹些新矛盾,比如給具有黑 社會 性質的人,造成了欠款單位的很多麻煩,甚至發生壹些惡性事件。這個,是需要註意的。
當然,有些銀行通過債務重組的方式進行處置,將不良資產債轉股,那是最好的壹種方式。
銀行貸款按現行的管理模式壹般分為五級:正常、關註、次級、可疑、損失,後三類就是俗稱的“銀行不良資產”,也就是題主所說的“壞賬”和“爛賬”。不良貸款並不代表壹分錢都收不到,是指銀行窮盡壹切回現手段後,依然會有本金損失的貸款,次級、可疑、損失三類貸款的本金損失比例在30%-100%之間越來越高。
目前的商業銀行針對不良貸款的處理方式主要分四種:處置清收、核銷、打包轉讓、債務重組。
根據銀保監會規定,貸款五級分類為正常、關註、資級、可疑、損失。損失貸款就是壞債爛債了。
不良貸怎麽處理,壹個是繼續清收,通過訴訟要求還貸,或者是通過訴訟處置抵押資產或者要求擔保人還賬,另壹個是組成壹個不良貸款資產包集中出售,壹般是出售給不良資產處置公司,為了處置四大行不良貸款,曾經成立了四家不良貸款處置公司。
1999 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人民銀行、財政部、證監會關於組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的意見》, 1999 年 4 月,我國第壹家資產管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在北京掛牌成立,接收了中國建設銀行的 3730 億的不良貸款。
這類貸款對銀行來說收回本息的可能性幾乎沒有,不但本息全部損失,還有可能要支付有些其他費用比如訴訟費等。對損失類貸款的處理壹般是經過訴訟程序過後,
根據銀行各級管理權限上報核銷,同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企業的違約原因有很多,並不是所有債務都屬於惡意違約,許多企業主只是暫時的流動性困難或收到行業上下遊波動的影響,造成了暫時的流動性緊張。針對這類本質上沒有喪失造血功能的企業,銀行可以與企業針對債務重新約定還款期限,給予壹定的寬限期,降低利率,重新註入壹筆流動性盤活企業等方式,讓不良資產重新正常起來。
爛賬壞賬在銀行稱為不良資產,銀行在處置不良資產有多種處置方式。
壹是進行清收,現在形成不良貸款以後銀行都會起訴借款人和擔保人,進入訴訟程序,以保全訴訟時效,同時也是有效清收的壹種方式。
二是進行呆賬核銷,利用自身的利潤進行核銷,將不良資產由表內轉移到表外,從而提高自身的資產質量,但該壞賬並沒有消失,債務人仍然有償還的義務。
三是進行打包處置,將壹個或者多個呆賬進行綜合處置出售給他人,其實就是債權的壹種轉讓。
四是以資抵債,如果不良貸款由抵押物且抵押物足值,那麽就用抵押物沖銷該筆貸款。
五是債務重組,通過借新還舊、變更借款人、債務轉移等方式對賬務進行重組,使其形態變成正常類的貸款。
不請自來。銀行處置不良貸款、爛賬壹般都是如下步驟:
1.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商業銀行在發放貸款的時候,壹般都會按照貸款余額壹定的比例安排貸款損失準備金。比如,壹般貸款損失準備金是1%,還有專項準備金。
2.出售不良的貸款。上世紀90年代末期,為了將四大行的不良資產剝離,國家成立了華融、長城、信達、東方等四家資產處理公司負責對口四大行的不良資產處置。壹般來說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壹壹對應四大行,例如華融對口建設銀行。
雖然還包括了協商、起訴、變賣資產、重組等壹系列手段,但是說到底,沒用的總歸是沒用,不還的還是不還,最後往往就是打折出售給對口的資產處理公司。
可以賣出去的,只是折成。大家也關心起銀行的爛賬?銀行她們賺了很多的錢大家怎麽不去關心?
這裏的銀行的爛帳和壞帳,我的理解應該是在銀行貸款分類中的損失類貸款。這類貸款對銀行來說收回本息的可能性幾乎沒有,不但本息全部損失,還有可能要支付有些其他費用比如訴訟費等。對損失類貸款的處理壹般是經過訴訟程序過後,根據銀行各級管理權限上報核銷,同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