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使用短信發射器3天發3萬余條短信,利用該設備大量群發垃圾、詐騙短信,構成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124條規定: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是指故意破壞正在使用中的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安全的行為。這是壹種以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為特定破壞對象的危害公***安全罪。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