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被“最強大腦培訓班”騙了,以下是壹些應對措施:
1。保持冷靜:首先,您應該保持冷靜,不要因為被騙而感到憤怒或絕望。要明確壹點,騙局是可以通過合適的手段來應對的。
2。收集證據:如果您相信自己被欺詐了,那麽第壹步就是收集證據。這可能包括交易記錄、短信或電子郵件等。這些證據可以幫助您證明自己的權益,並為之後的法律途徑做準備。
3。報警:如果您認為自己成為了犯罪行為的受害者,那麽報警是壹個選擇。您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提供所有可用的證據,讓他們進行調查。
4。維權:如果您認為自己被欺詐了,可以尋求法律途徑來維權。您可以聯系律師,尋求幫助和建議,了解您的權利和可能的追訴路徑。
5。註意預防:避免再次成為騙局的受害者。當您遇到類似的培訓班時,要謹慎考慮,不要輕易相信天花亂墜的宣傳。
1、管轄地教育局投訴。培訓機構歸教育局管,如果恰好該培訓機構沒有辦學許可證,他更怕妳投訴。如果他有證也沒關系,妳把報名時的情況以及現在的情況跟教育局反映,教育局會處理的。
2、法院起訴(考慮到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不到萬不得已不建議起訴。)
遇到被培訓機構虛假宣傳欺騙進而導致退費難的情況,可以搜集相關證據,“主要有兩方面證據壹定要保存好,壹是有培訓機構印章的合同,二是要保存好付款的憑證,包括發票或收據及刷卡的單據等,這些東西者確定了基礎的法律關系,也是維權的基礎。”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相關規定,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培訓機構“退壹賠三”。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六十二條
對犯有錯誤的學生,學校可以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處分分為下列六種:
(1)警告;
(2)嚴重警告;
(3)記過;
(4)留校察看;
(5)勒令退學;
(6)開除學籍。留校察看以壹年為期。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