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還沒有放下他,我會去看望他,照顧他;如果我已經不喜歡他了,已經有了現任,我只會在手機上發句慰問的消息,就不會再管了。
如果前任給我發消息求復合,妳會怎麽做?
1、“我會給他壹巴掌,笑著和我的現任男朋友經過他”
我們分手的原因是他劈腿,而是是我最好的閨蜜,我壹輩子都不會原諒他們,如果他出現在我的面前,不要說擁抱我了,見壹下我會打壹次。我現在的男朋友對我很好,我們很相愛,我會在他面前炫耀我的男朋友,告訴他我現在過得很好。
2、“我會努力掙脫他,因為我已經結婚了”
我們分開有三年了,但是在壹起四年剛開始自己也很舍不得這段感情,但是因為雙方父母都不同意我們在壹起,最終選擇了分手。分手之後我就和現在的老公結婚了,孩子快壹歲了。老公對我很好,我們的感情也在慢慢培養,我覺得現在的生活就是我想要的。如果我的前任突然找到我,並且抱住我,我本能的反應是努力掙脫他。
因為我已經結婚了,我不想因為他,讓我的丈夫吃醋,當然我也不會做出傷害我們夫妻感情的事情。我會告訴他,我們現在不適合私下見面,以後還是不要來找我,不然我就報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