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隊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規劃,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對傷殘程度進行重新評定和對車輛損失的程度進行重新鑒定;
2、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註冊登記與核發牌證、轉籍、過戶和轉出及轉入;
3、負責機動車駕駛證的核發、補發,並負責機動車駕駛員科目壹、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
4、面向社會及群眾開展交通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宣傳;
5、負責交警部門科技項目的開發,科技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6、負責道路的巡邏,糾正交通違章,維護交通秩序,處理突發事件,配合開展警衛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條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