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確保數據電文的格式與其生成、發送或接收時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夠準確表現原來生成、發送或接收時的內容
③確保能夠識別數據電文的發件人、收件人以及發送、接收的時間
電子合同是國家法律承認,具有和紙質合同相同效力的簽署方式!
法律明文規定,電子合同和紙質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電子簽名法》明確了電子簽名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第3條 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第14條 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認可了數據電文的書面形式屬性:
第10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11條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刑事訴訟法》明確將電子數據納入刑事訴訟證據。
第48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