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近幾年利用網絡過度或非法獲取、濫用個人信息的問題愈發嚴重。
個人信息泄露普遍,APP成重災區
在中消協和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聯合發布的“2018年十大消費維權輿情熱點”榜單中,“個人信息保護缺失”高居第二位,可見公眾對於個人信息泄露之的重視和厭惡。
而目前個人信息泄露主要分以下3種情況:個人信息過度收集、個人信息擅自披露或向第三方***享、個人信息非法買賣,三種情況情節嚴重性依次加深。
而近些年APP大行其道下,手機APP已成個人信息泄露重災區,通過APP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的然後販賣的情況十分嚴重。
據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發布的《2019年上半年我國互聯網網絡安全態勢》指出,500萬APP平均每款收集20項個人信息和設備信息,前壹千款APP平均申請25項權限,其中申請了與業務無關的撥打電話權限的APP數量占比超過30%,且大量APP存在探測其他APP或讀寫用戶設備文件等異常行為。
中消協去年8月發布的《APP個人信息泄露情況調查報告》顯示,85.2%的受訪者遇到過個人信息泄露情況,而個人信息泄露的主要途徑中,62.2%是未經本人同意收集,61%是故意泄露和出售,57.4%為系統漏洞。
而這些人信息泄露後,接收到推銷電話或短信騷擾、詐騙電話、垃圾郵件的比例分別為86.5%、75.0%、63.4%。筆者也是深受其害,近期幾乎平均每天都有壹個推銷騷擾電話,讓人煩不勝煩!
可以說手機App過度采集個人信息呈現普遍趨勢,特別是手機通訊通和位置信息。而很多APP妳還必須得讓他獲取這些信息,要不然妳就沒法安裝。這就造成了很多人在安裝APP是從來不看或偶爾看看應用權限和用戶協議或隱私政策,而即使看協議的,多數也只是大概看壹看。
可以說手機App出現個人信息嚴重泄露,即與人們安全意識淡薄有關,但更重要的是法律不完善、監管不到位,懲罰不嚴甚至根本沒有懲罰措施下,企業根本就不重視用戶個人數據安全問題。
泄露事件頻發,企業忽視數據安全
因此很多掌握著海量公民個人信息的公眾企業、特別是大型互聯網公司已成為公民個人信息泄露的重災區。
在企業,信息安全部門因為只有投入沒有產出,老板不願意加大投入往往成為邊緣部門,想著只要不出事就行,但現實往往卻事與願違。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出現個人信息泄露,根據Risk Based Security公布的數據,2019年已經發現超過3800多起數據泄露事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4%。
而除了數據泄露事件越來越多,被泄露的數據量也越來越大,涉及的犯罪金額越來越大。
2014年12月壹份當年130萬條包含考研學生姓名、性別、手機號、座機號碼、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郵編、學校、報考專業等等個人信息的文件上被賣了1.5萬元。
而在2018年國內的重大數據泄露案件中,圓通2014年的10億條用戶個人信息數據被出售,售價1比特幣;順豐3億條用戶個人信息數據被出售,售價2個比特幣;華住旗下多個連鎖酒店2.4億條、涉及1.3 億人的客戶開房數據被出售,數據標價8個比特幣,約合人民幣 35 萬人民幣。
可見,社交、快遞、酒店等手握大量個人隱私數據公司,在數據安全方面投入有限,崗位薪資偏低的情況下根本招不到高水準的程序員,邊緣化信息安全部門做壹天和尚撞壹天鐘,數據庫的防護也就成紙糊的,徹底成為犯罪分子隨意進出的場所。因此出現了只需花幾百塊就能買上萬條“最近三天”外賣用戶的姓名、電話、地址、訂餐次數等隱私信息。
而企業壹旦發生數據泄露事件,帶來的損失也是巨大的。據IBM Security和Ponemon Institute發布的最新調查報告顯示:2018年每次數據泄露的平均成本為386萬美元,而大規模的數據泄露帶來巨額損失,泄露的數據超過100萬條預計會造成 4200 萬美元的損失,超過 5000 萬條會帶來 3.88 億美元的損失。
而2018年Facebook就因為8700萬用戶數據遭泄露及不當使用被美國罰了50億美元,成為美國政府對科技公司開出的最大罰單。
而在各國陸續制定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下,未來那些不重視個人數據保護而造成重大數據泄露的公司,將面臨如臉書壹般的巨額罰單。而對於像圓通、順豐這樣的國內企業來說,這樣頭懸“達摩克利斯之劍”的日子即將到來。
《個人信息保護法》列入立法規劃
個人信息數據泄露問題這幾年來壹直是國內法律界、商界、甚至是普通民眾關註的重點,因此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制定也壹直都牽動各方神經。
而自從三年前歐盟推出《壹般數據保護條例》,國內對於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呼聲壹直不斷,而中國版的《壹般數據保護條例》出臺已經可期了!
21日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第壹次記者會表示:個人信息保護法已經列入了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將按照立法工作計劃,適時提請常委會審議。
22日,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三審的草案稿將具有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功能的個人電子郵箱地址、行蹤信息納入個人信息範圍,受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可以說自從三年前歐盟《壹般數據保護條例》的出臺並實施,全球各國紛紛加快了相關法律的制定,目前為止包括日本、巴西等國,全球有超過50個國家或地區已經制定了個人信息保護法律。
世界頭號經濟體美國也是動作迅速,被稱為《雲法案》的《澄清境外數據的合法使用法案》在2018年3月出臺,號稱美國有史以來最嚴格的隱私保護法案《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在《雲法案》3個月之後通過,並將於2020年正式生效。
而中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制定能讓我國法律和國際迅速接軌,不僅利於國內外企業的業務開展與合作,也有利於保護我國公民的隱私。